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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饭店就餐时摔伤 责任该如何界定?

2019-07-03 13:15:00来源:央广网

  内容提要

  消费者在饭店就餐时不慎摔伤,消费者认为饭店没有尽到提示义务,提出索赔要求,饭店表示可赔付10万元,消费者表示费用大约18万元。《天天315》本期聚焦:消费者在饭店就餐时摔伤,责任该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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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7月3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如今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不少人经常“下馆子”,无论是家庭聚餐,还是朋友小聚,或者是改善生活等等,到饭店吃饭的频率越来越高。许多饭店为了吸引消费者,不仅在菜品上下足功夫,还在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上“卯足了劲儿”。但有的时候,消费者也会因为外出就餐闹出不愉快,甚至是纠纷。

  消费者陈女士联系《天天315》节目组,讲了她母亲的一段遭遇。今年5月3日晚上8点左右,陈女士的母亲和妹妹在海南海口友谊阳光城探炉餐厅就餐完毕准备离开时,因为陈女士母亲没有注意到座位和地面间的空隙而不慎摔倒骨折,被送到医院救治。

  医生表示,陈女士的母亲需要手术治疗。陈女士说,由于当时妹妹和她母亲都没有留餐厅的联系方式,于是陈女士直接联系了当地的12315热线,后来当时在现场的餐厅王经理联系了陈女士,并到医院看望了陈女士的母亲。

  根据陈女士提供的电话,我们的记者联系了当时在现场的王经理。王经理说,陈女士母亲出院后,双方开始协商赔偿的费用问题,一开始餐厅方面愿意赔偿6万元,陈女士方面认为,后续康复治疗也需要费用,列出18万1千元的赔偿清单。

  王经理说,后来经过多次协商,餐厅方面愿意赔偿10万元,陈女士又提出12万元的赔偿要求。

  另外陈女士给节目组提供了接替王经理职位的孔经理的电话,记者联系了孔经理,孔经理表示,现在餐厅方面想走法律程序。

编辑: 杨璇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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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饭店就餐时摔伤 责任该如何界定?

消费者在饭店就餐时不慎摔伤,消费者认为饭店没有尽到提示义务,提出索赔要求,饭店表示可赔付10万元,消费者表示费用大约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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