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5日消息 (记者 张圣琪)3月4日,辽宁银保监局发布罚单,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下称“农业银行沈阳分行”)被罚人民币50万元。

    

  截图自银保监会网站相关公告

  决定书称,农业银行沈阳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违规发放个人商品房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辽宁银保监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因对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南湖支行违规发放个人商品房贷款行为负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辽宁银保监局对李海波、韩亚光、黄国铭分别予以警告。

  公开信息显示,农业银行沈阳分行成立于1994年11月,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外汇借款;国际结算、结汇、售汇业务;外汇贷款;外币兑换;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其总行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个人黄金买卖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