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9日消息(记者 于琦)据财政部网站5月8日消息,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 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继续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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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要求,严格农副产品产地认定,将政策支持范围聚焦在832个脱贫县,通过预留份额、搭建平台等方式促进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结合,发挥政府采购需求牵引作用,助力打通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生产、流通的难点和堵点,激发脱贫地区发展生产的内生动力。
  通知指出,加强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对已入驻“832平台”的供应商重新核查,保留产品产地、增收效果符合要求供应商的平台销售资格。此外,加强网络销售平台运营管理:优化平台运营模式,严格供应商管理,加强平台物流建设,提升平台服务能力。
  通知提出,力争用3到5年时间,依托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实现预算单位食堂食材采购与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供给有效对接,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探索形成适应不同区域特点、组织形式和发展阶段的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销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