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10日消息(记者 牛谷月)记者从工信部网站获悉,近日,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印发《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将通过试点工作,树立一批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标杆企业。到2023年,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水平显著提升,报废汽车再生资源利用率达到75%,汽车可回收利用率达到95%,重点部件的再生原料利用比例不低于5%。

  

(图源自CFP)

  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1年3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78亿辆,其中汽车2.87亿辆。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汽车制造相关企业现存逾40万家。方案表示,要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要求,构建报废汽车回收体系,提高汽车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和资源环境效益,促进汽车行业绿色发展。

  方案指出,要探索汽车生产企业通过自主回收、委托回收或联合回收等模式,依法建立报废汽车、废旧零部件回收网络与管理体系。汽车生产企业可自建回收网络,或委托其他相关企业对其报废汽车及废旧零部件进行回收,鼓励与第三方机构联合建立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行业组织,共建、共享回收服务网络,提高规范回收水平。

  方案强调,要以技术创新为动力,发挥技术支撑作用。鼓励汽车生产企业与研究机构等合作,开展绿色拆解、高附加值利用、再制造等技术研发,突破核心技术,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在报废汽车回收、回用件流通等领域的应用。

  方案明确,通过试点工作,到2023年,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汽车生产企业为责任主体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模式;报废汽车再生资源利用水平稳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75%;汽车绿色供应链体系构建完备,汽车可回收利用率达到95%,重点部件的再生原料利用比例不低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