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10日消息(记者 杨崇)1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1年9月15日起施行。

(图源于银保监会官网)

据悉,结合国家养老或金融领域改革试点区域,银保监会此次选择“四地四家机构”进行试点,即工银理财在武汉和成都、建信理财和招银理财在深圳、光大理财在青岛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试点期限一年。试点阶段,单家试点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限制在100亿元人民币以内。

《通知》要求四家试点机构稳妥有序开展试点,做好产品设计、风险管理、销售管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等工作,保障养老理财产品稳健运行。同时,坚持正本清源,持续清理名不符实的“养老”字样理财产品,维护养老金融市场良好秩序。

《通知》称,下一步,银保监会及试点地区银保监局将加强对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工作的监督管理,及时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和经验总结,为推动理财公司更加深入地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