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播网首页

一键登录

中广网首页  |  快讯  |  评论  |  国内  |  国际  |  军事  |  财经  |  视频   |  图片  |  科技   |  娱乐  |  体育  |  社区   |  教育  |  女性  |  旅游  |  汽车

天天315 > 正文

车企提前“三包”抢客 “3年10万公里”被指噱头

2013-09-14 12:59  来源:央广网财经我要评论 

  【导读】距离10月1日汽车“三包”规定正式实施只剩半个月时间,众多汽车厂商、经销家提前“抢跑”,以“三包”为主题大搞促销。而消费者茫然面对“三包”条款,担心政策是把双刃剑。《天天315》今日聚焦:汽车三包的是与非。

  央广网北京9月14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最近,北京一辆300多万的兰博基尼盖拉多新车,仅仅跑出9公里竟然爆炸自燃了,更悲催的是车险还没有生效,接下来的索赔,可能将比较麻烦。但如果车主是在10月1日以后提车,维权将会轻松得多,因为那个时候《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也就是俗称的汽车“三包”就已经付诸实施了。这段时间,汽车“三包”政策已经成为消费者热议的话题,眼下离新规实施还有半个月时间,由此引发的各种讨论不绝于耳。汽车真的能像生活中的其它商品一样,享受“三包”服务吗?消费者将获得什么权益?又可能面临什么样的问题?

  尽管离10月1日还有半个月,但在今年成都车展期间,不少车企都不约不同宣布提前实施“三包”,而且主动提高执行标准。比如:上海通用9月1日起将别克、雪佛兰的整车质保从“三包”政策规定的3年/6万公里升至3年/10万公里,凯迪拉克更是3年不限里程。在汽车“三包”进入倒计时的时候,众多车企提前“抢跑”,以汽车“三包”为主题大搞促销,对这一现象,北京中车时代汽车技术研究院执行院长张文利、《北京青年报》汽车时代主编王澈、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做客节目,发表观点和看法。

  张文利:各厂家当然一是积极响应质监总局“三包”的法规规定,提前公布了一些措施。另外一点就是“金九银十”,为了企业的经营活动而搞促销,这都是很正常的。我们也注意到一个问题,厂家宣传大部分都在说自己制定了“三包”规定,国家规定是3年6万公里,厂家说的是3年10万公里,消费者应该警惕一点,“3年10万公里”不是完全解决了“三包”问题,它只是48条款里的其中一条,剩下的那些条款才真正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关键所在。而就我现在查到的一些信息,厂家也没有告诉我们消费者是不是其他条款也都严格按照“三包”规定执行。

  还有一点,“三包”规定里面说的很清楚,将来的责任主体是经销商,这次发布这些延长“三包”时间、里程,以及公布其他措施的全是厂家宣传的,它们是不是能代表这些经销商、4S店,将来产生纠纷的时候消费者的问题是不是能得到解决,这还是有一些疑问的。

  王澈:很多厂家提前说我们的“三包”政策高于国家标准,还有的是说我们推行“三包”的时间先于国家规定的日期。我觉得这一个是企业为了在销售旺季的时候做促销,另一个也跟今年的汽车环境有关。今年中国的汽车产销量已经从高速发展进入到缓慢增长,在今年销售下滑的情况下,很多企业都转向打服务牌。我认为很多企业宣传自己提前实行“三包”,有噱头的嫌疑。此外,汽车“三包”的主体应该是汽车4S店,但是就这一点来说,在汽车行业是没有达成共识的,4S店并不认可,4S店说这事跟我没关系。

  胡钢:“三包”政策第四条确实规定说,“本规定所称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也就是说,它主要把“三包”责任搁在了销售者身上,我们的产品质量法也有这种类似的提法,在存在生产者和销售者销售链条的情况下,销售者相关的责任是比较重的。这种规定在实践中到底有多少效力?这是要打个问号的。

版权说明: 转载须经版权人授权并注明来源。联系电话:010-56807262

编辑:杨雁霞

央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