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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新规生效 设立最低消费最高罚款3万

2014-11-01 18:35: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导读】餐饮业新规本月起实施, 推翻“最低消费”终于有规可依,但实施起来还需细则撑腰;上海、四川、陕西多地餐馆调料检出罂粟壳,消费者长期食用易上瘾有害健康,食品监管漏洞大;调查显示,62%的手机流量费用被APP广告插件偷吃 ,而消费者没有维权途径,行业乱象凸显。

  央广网财经11月1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餐饮行业新规在今天起实施, 推翻"最低消费"终于有规可依。商务部近日发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明确提出禁止餐饮的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如果餐饮企业违反《办法》的规定,将会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

  新规将于11月1日、也就是今天起生效。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对不少规模较大、档次较高的餐馆来说,设置最低消费的现象仍然非常普遍。

  禁设最低消费,消费者自然是拍手称快,但是商家也有一肚子的苦水。据了解,最低消费一般都是针对在餐馆包厢用餐的顾客。北京某知名餐厅的一名前台就告诉记者,包厢所占空间较大,环境好,是设置最低消费的原因,而且如果没有最低的用餐标准,人少的话,吃的也少,商家划不来。  

  有经营者认为,饭店可以设“最低消费”,消费者可以选择,也可以不选择。如果商家履行了告知义务,消费者仍然选择进入包间就餐,就应该视为双方达成了约定。

  按照商家的逻辑,最低消费似乎是一种市场行为,如果取缔,商家很可能会通过其它的方式找平衡。还有的餐馆会增加服务费,或者茶位之类的费用。  

  其实,在全国范围的《办法》出台之前,多个地方也都有过取缔最低消费的做法,但结果往往是运行一段时间后,规定就形同虚设,或者是按下葫芦浮起瓢,价格看似低了,但是服务差了,菜量少了。所以,有消费者认为,11月1日正式生效的办法到底能否让顾客腰板真正“硬”起来,一方面要看监管部门是否做好了准备,另一方面则需要明确细则。

  而对于最低消费的禁令,还有一个很关键的难题,那就是消费者的维权问题。不少消费者表示,即使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也不会选择维权,因为维权程序太麻烦,面临着取证等多方面的困难,还要付出一定的时间和资金成本。

  一位署名“娃娃”的网友就对办法出台后的实施效果抱有怀疑态度,他认为最低消费只要明码标价就应该是合理合法的,精心装修的包间和人声嘈杂的大厅区别定价有何不可?这个办法颁布只会导致餐厅整体调价或变相调价,最后的结果还是由消费者承担。

  网友“森林如海”说,对于最低消费的标准并没有界定,就给了餐饮经营者用“提高包间菜价”“大厅原价消费”等方式规避的机会,如果面对这种情况,顾客依然会遇到维权的尴尬。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员、硕士生导师朱巍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胡钢律师就此解读:

  经济之声:朱巍老师您对餐馆的最低消费有什么样的体会?

  朱巍:每一个人都是消费者,我们在餐厅吃饭的时候,最讨厌的就是最低消费,这种行为实际上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属于强迫消费。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现在有一些婚宴或会议,如果不设最低消费的话商家没办法经营,所以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这个规定真的落实起来可能困难重重。

  经济之声:确实存在两方面的利益,这可能需要市场去博弈,胡钢律师怎么看这个问题?

  胡钢:关于最低消费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比较有特色的欧美地区并没有完全进行严格规定,所以我特别同意朱巍教授的提法,恐怕要交给市场去博弈,因为法律是用来保护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的群体,尤其是广大消费者,比如说商务部明确规定,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设置最低消费,那我们完全可以拿起这个法律武器进行坚决的主张,如果每一名消费者都这么主张的话,餐饮界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应对。

  经济之声:刚才胡钢律师谈的很实在,要杜绝这种上游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出现,消费者自己主张权利是非常重要的,但也有一些商家会说,最低消费保证是为了保证基本盈利。面对这种博弈,怎么来平衡呢?

  朱巍:很多搞最低消费、要保护成本的都是一些档次比较高、比较大、比较有规模的酒店,但这些酒店现在生意不太好作,现在的公款吃喝很少了,所以这些酒店以前店大欺客的局面被打破了,所以他们现在不搞最低消费就可以吸引普通消费者去消费。如果他们现在还搞,在这个市场竞争中就达不到好的效果,那么自然就会被淘汰。

  经济之声:其实普通消费者能真正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还不是特别多,除非就餐对自己的健康造成影响,消费者对于最低消费一般都是能过大就过了。

  朱巍:我是北京消法协会的副秘书长,常年搞这方面的研究工作,我自己的消费者权益也被侵害过,但是真的去主张权利的时候感觉没有时间,也耍不起那个脾气。

  经济之声:胡钢律师敢于维权吗?

  胡钢:这一点我要特别补充一点,当年最高人民法院有一个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院有一个食品药品的司法解释,这个司法解释有12条比较长,但它的核心意义是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请求认定,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同时最高院相关的负责同志接受报纸的采访的表示,最低消费、包间费、开瓶费属于霸王条款。

编辑:马继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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