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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该不该给召回计划加上“过期不候”条件?

2017-01-12 13:10:00来源:央广网

  【导读】价格高达2万元的苹果MAC BOOK PRO型号笔记本电脑大范围出现蓝屏、花屏以及死机现象,苹果发布召回计划,并将截至日期设置为2016年12月31日。然而,有消费者在2017年1月份才将电脑送修,仅仅过期不到一周,苹果就对消费者维修请求严词拒绝。《天天315》本期聚焦:该不该给召回计划加上“过期不候”的条件?

  央广网北京1月12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召回机制的落实和健全可以保证消费者的利益。不过,如果商家通知不到位,又给召回日期设置了期限的话,很多消费者就更容易吃上哑巴亏。

  北京的王先生花费2万元购买的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型号为MAC BOOK PRO。2012年6月份购买的时候,直营店的工作人员介绍,这款电脑之所以价格昂贵就是因为有特殊的显卡,视觉效果非常好,而且是一款纪念版的产品。于是,做广告设计的王先生才不惜重金买下了这台电脑。

  2016年底,王先生的电脑出现了花屏、蓝屏最后死机无法使用的情况,于是他拿到苹果直营店去维修,第一次去的时间是2016年12月27号,当时店内顾客非常多,工作人员说技术员不在,建议过几天再来。于是,王先生想着等元旦过后再去。可当他在2017年1月6日再去的时候,工作人员查询了这台电脑的序列号,告诉他,这个批次的电脑在召回计划内,现在召回计划的期限已经过了。

  王先生说:“就前两天我去了直营店,他查了一下,说我的机器大概是2011年底生产的一批电脑,叫MAC BOOK PRO。这个电脑好像它的显卡有问题,但是这个显卡和主板是镶在一起的,不是像其他笔记本电脑那样分开的。所以如果显卡出了问题可能就要修或者换整个主板。然后他给我看了他们苹果的召回计划,里面也确实有这样一个计划。但他又说这个召回计划的最下面有一行文字,是说2016年12月31号之前和满足购买这个电脑购四年之内。我这个电脑是2012年6月份买的,也就是到2016年6月份就失效了,首先这个条件不满足,然后12月31号这个也不满足,因为他是1月5号才给我受理的,但是我出问题去找到他是在12月28号左右。”

  无奈之下,王先生只能把电脑拿到北京的中关村去维修,一家电脑维修店的技术员告诉他,王先生这台电脑整个批次都出现了相同的问题。王先生自己花钱修的话,只能保证3个月,之后再出现问题了还得再花钱。如果换零件,就得花费3000多元。

  记者:“如果在苹果自己的店里换呢?苹果店有没有告诉你现在召回日期过了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王先生:“我去苹果店问了,他说过了这个日期他们就不再生产这个原件了,所以没法给我换了,所以他就不管了。”

  记者在苹果的官网上看到了王先生这款电脑的召回计划。是这么写的,苹果已确定一小部分的 MacBook Pro 系统可能存在视频失真、无视频或意外系统重新启动的问题。这些 MacBook Pro 系统售于2011年2月和 2013年12月之间。2011年生产的15英寸和17英寸MacBook Pro机型。苹果正在联系已对通过苹果授权服务提供商进行的维修付费的客户,以安排补偿。如果我们尚未联系您,但您认为自己对由此问题导致的维修支付了费用,请联系苹果。这项苹果全球性计划不会扩展 MacBook Pro 的标准保修范围。最后的一条是这个计划会为受影响的 MacBook Pro 机型提供保修,截止期限为2016年12月31日或自产品原始销售之日起4年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王先生说,他从来也没接到过苹果联系他的电话。现在,他的电脑过了召回期限,苹果的客服人员的态度却非常强硬,电脑的维修以及召回工作都是在直营店进行的,现在过期了,就没有其他办法。

  苹果客服:“毕竟他这个计划已经出了对不对,咱们应该按照计划之内去执行这项情况,现在毕竟已经过了计划范围内对不对,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要有任何疑问只能再去联系您的直营店了,这个问题本身就是直营店负责的,我也没有办法。”

  消费者王先生对于苹果的处理态度非常不满。他认为,产品出现问题时苹果公司自身导致的,应该积极的帮助每一位利益受到损失的消费者解决问题。并不应该为了自己的成本考虑,故意给召回计划设置期限。

  王先生表示:“我觉得电脑就像汽车一样,首先是你这一批部件肯定有问题,要不你怎么召回?电脑买了以后,每个人使用的时间不一样,有可能天天用,每天用12个小时或者时间更长,可能这个电脑就会很快就出现这个结果,就像汽车一样,比如这车开到5万公里出现问题,天天开,一年就到5万公里了,这车出现了问题。而我这个电脑可能平时用得不太多,用了3、4年才出现这个问题。所以我觉得它设置一个时间的坎儿不太应该,我觉得只要检测到确实是这个问题,而且是这一批的电脑,他应该全召回,首先他设置这个坎儿很成问题的。”

  关于商品召回的“过期不候”,有消费者认为,有时间期限的召回,就是一个不合理的规定,因为产品的召回肯定是因为厂家这一批产品有问题,所以才会去召回,问题出在厂家而不在消费者。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来看,从保护我自身的权益来说,不应该有这个期限。

  该不该给召回计划加上一个过期不候的条件?宜家“召回门”几经波折,终以厂商服软告终。到今天消费者王先生遇到的苹果电脑召回计划的期限问题。究竟产品出了什么问题需要进行召回?启动召回程序与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有必然联系吗?普通消费者发现产品缺陷后有哪些渠道可以申请产品召回?一旦问题商品过了商家特定的召回期限怎么办?如何让召回制度在保护消费安全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潘园以及北京启蕴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晓共同就今天的话题做出分析探讨。

  经济之声:有消费者认为,企业给商品召回设置期限并不合理,关于商品召回的“过期不候”在目前的法律上有没有相关条文进行规范?

  胡晓:在召回期限这方面确实没有特别允许厂家“过期不候”,因为对于电子产品之前可能有三包规定,2016年有一个缺陷消费品的召回管理办法,这是立法上的重大进步,但是这个细则还有待于完善,对于商家在宣布召回计划的一些规范性上,主管部门应该制定一些详细的标准。

  潘园:实际召回制度是从国外传过来的,最开始是美国开始施行对缺陷产品的召回制度,显然我们现在的法律体系,特别是对于相关召回制度整体的法规设计还在向西方学习,而且还远远没有达到完善的程度。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洋品牌在国内和国外采取不一样的召回制度,每次我们的公众情绪很激动,认为这是对我们消费者的歧视,但实际这个根源在于我们的法律法规还没有作出非常严格、细致的规定,这些洋品牌明目张胆就是因为现在它的做法从法律角度来说是不违法的,所以是钻法规的漏洞。这些召回的事件也提醒我们尽快完善相关的产品召回制度和规定。

  另外,我们的消费者保护协会,即这些行业协会、保护消费者的组织应该更好地发挥作用。因为从美国的情况来看,美国的消费安全委员会在产品召回上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实际厂家召回并不是百分之百都能收回,但在美国,消费品安全协会认为这个厂家做了非常多的努力,已经尽到了他的能力,最后安排召回已经达到了他的效果了就可以终止,而不是说企业自己定一个期限。“过期不候”这个态度非常傲慢,而且他没有抓住召回制度的根本。召回制度并不是说企业给消费者的福利,恰恰是因为企业的产品存在着缺陷,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他有义务进行补偿。而且如果召回制度执行的好,他也可以进一步提升自己企业的品牌形象和负责任形象,会将这种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经济之声:在今天的案例当中,按照苹果召回计划的内容,他们在尝试联系购买这款笔记本的消费者,但是消费者王先生并没有接到任何来自苹果方面相关的咨询的消息,按照客服的说法,一旦超过了期限,这个问题就解决不了了。从现在这个现实情况来看,王先生到底可以做什么,是接受这个现实还是有其他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胡晓:现在的缺陷消费品的召回办法提出,召回计划一定要通过足够多的渠道和媒体进行宣传,比如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等一些方法,并且要求要设立相应的专门解决这个问题的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其实潘园女士也提到了,我们应该有一个判断标准,即你要尽最大的努力来消除这样一个质量上的隐患,这是一个关键的判断点。至少我认为,从目前消费者的反馈看,苹果方太过于傲慢,因为苹果电脑是一个特殊的电子产品,它的整个系统的关联度很高,而这位消费者没有接到任何提示,这就是一个很大问题。消费者可以做进一步努力,一是去向苹果进行申诉,二是尝试去实体店跟他们做沟通,让他们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实在解决不了,消费者还可以根据购销合同以及其它条款去维权。

  经济之声:现在这个召回制度越来越深入人心,我们在很多领域其实都可以使用到,大到汽车,小到食品都可以召回,但是普通消费者如果发现缺陷产品以后,有哪些渠道可以申请产品的召回?法律上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胡晓:是有的。因为在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出来之前,更多是集中在汽车、玩具、食品和药品这四个领域,大家都觉得这个不合适,所以在2016年1月1号开始实施了缺陷消费品的召回管理,当然它还可以更加细化。从普通消费者的角度来讲,如果发现一些比如消费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一个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向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提交线索,打12365各地质监部门的投诉举报平台,这个部门在接到这样的举报后都会去做处理。包括工商部门,如果它发现有这样的一些问题涉及到召回,部门之间也会有一些联合协作。

编辑: 赵亚芸
关键词: 召回制度;苹果;笔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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