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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送花浪漫温馨 消费陷阱却层出不穷

2017-02-20 12:09:00来源:央广网

  【导读】情人节送花本应浪漫温馨,却被消费陷阱破坏气氛。有的消费者提前多日预定,可情人节当天鲜花还是无法到货;有的消费者在鲜花速递网上精心挑选的鲜花送到女友手中却已经凋谢;有的消费者不惜高价购买特别主题的鲜花,到货后却发现没什么特别。《天天315》本期聚焦:情人节鲜花消费遭遇的尴尬。

  央广网北京2月20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今年的情人节期间,湖北的陈先生和女友不在同一座城市。所以,他特意提前两天在京东商城购买了一盒巧克力送给女友。因为担心不能及时到货,付款后陈先生一直追踪订单的进程,可最终她的女朋友在2月14号当天还是没有收到礼物。直到2月15号中午才到货,结果这份礼物被拒收了。

  十分懊恼的陈先生之后联系京东商城的商家要退款,商家却还要让他承担往返的运费。这盒巧克力价格是99元,运费却要扣掉46元。

  没有收到礼物是一种遗憾。可如果收到一束快凋谢的花,估计心情也很郁闷。李先生在鲜花速递网上精心挑选了一束鲜花,到货后,女友发了一张照片给他,他的心情顿时“冰凉冰凉”的,照片显示,他女朋友收到的这束花已经开始凋谢了。

  李先生:“我提前5天在鲜花速递网预订了一束花,当时买的是305块钱,他们说那一天会准时送到。因为我写了一张非常长的贺卡,很想给她一个惊喜。一年就一个情人节,结果最后这一束花把整个氛围都破坏了。”

  李先生说,他为了这次情人节,精心准备了很久,也铺垫了很久,早在情人节之前的一个星期,他就连续每天送一个小礼物给女朋友,本想拿这束鲜花给这次情人节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没想到女朋友竟然收到了快凋谢的花。他懊恼地说,这个情人节都被这束花给毁掉了。

  李先生:“后来我和鲜花速递网的客服联系,打了好几个电话都没人接,后来我就从它的微信公众号里找到它们的一个客服,我给他们发了很多的信息,他们也都不回。”

  如果你认为花更多的钱就一定能万事大吉那可就错了。为了让女朋友高兴,张先生在一个较为高端的名叫ROSEONLY的花店给女朋友定制了鲜花。因为他的女朋友特别喜欢一个叫“line”的主题玩偶,恰巧,张先生知道ROSEONLY今年的情人节就有这个主题的花盒。于是张先生不惜高价花了一千多元给女朋友定制了这个礼物。但是张先生的女朋友收到的礼物却没有任何关于LINE的元素。张先生打电话询问他们的时候,ROSEONLY的工作人员说,相关的产品已经卖完了,给张先生送去的是其它款等价商品。

  张先生认为,ROSEONLY花店这样的做法很不合适。因为这家花店工作人员还说,如果不喜欢退回来就行了,没有任何歉意及补偿。

  不仅在中国,在地球的另一边也有消费者在情人节这一天因为消费纠纷而烦恼。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一名澳大利亚男子因所预订的情人节鲜花没能按时送达,导致女友与其分手。心碎不已的他抱怨花商不尽职。不少消费者通过社交媒体怒斥花商送花迟到。

  这名男子购买“鲜花”的花店名字叫 Fresh Flowers,他在网上讽刺这家花店,写到:“多亏贵店的‘周到’服务,用鲜花葬送了我的情人节。”事后,澳大利亚花商致力于挽回客户。花店公开道歉,并积极采取各种补救措施。也有花店对顾客的抱怨一一回复,表示对此万分抱歉。

  关于情人节送花的话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胡钢和评论员、中国民商杂志执行社长张立栋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经济之声:预定的货物没有及时送到,侵犯了消费者哪些方面的权益?

  胡钢:“最主要的是消费者基于消费合同所获得的相应的收益。商家有履行合同的义务,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具体商品的品名、品种、数量、送达时间、地点和相关的配套的服务品质和规范,完成整个货物送达的活动。而且鲜花消费还有一个特点,它具有强烈的情感消费的属性,因为消费者往往会要求附着一些特殊的贺卡、包装的饰品或者图案等,商家也应该按照我们消费者的约定,履行其合同的义务。”

  经济之声:在第一个案例中,陈先生遇到的京东商城的第三方商户,还要让陈先生自负运费,是否合理?

  胡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25条就是所谓的远程消费七天无理由退货,但是有几类商品是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其中就包括鲜活易腐的商品,鲜花显然是鲜活易腐的商品。其中即使是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退货的运费也应该由消费者承担,而且消费者还应当保证退货货品的完好。在这种情况下,在本案例中,商家要求消费者承担退货的运费是合理的。”

  经济之声:在像情人节这样的特殊日期,商品不及时到货,消费者是否应该得到补偿?

  胡钢:“得到补偿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因为补偿一般是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的。有法律依据或者约定依据的叫赔偿,所以我们尽可能不要奢望补偿,而是尽可能的在签订合同之前,在合同中约定相关的违约条款,或者在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主张自己索赔的权利。”

  经济之声:在第二个案例中,李先生在鲜花速递网上给女朋友订的花,送到的时候是凋谢的花。鲜花这种商品,如何判定它的质量,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法律上有没有相关的条文予以支持?

  胡钢:“法律条文本身是高度抽象的,有些时候甚至是深奥的,我们的鲜花服务可能会有一些行业标准或者相关的企业标准。但是一般人看到花边变黑或者卷曲,可能都会有不太好的观感。在这种情况下,首先我们要更多的关心与对方感情的维系和进一步的发展。相关的维权工作很重要,我们可以稍微往后放一下,但是也不要放弃维权这件事情。”

  经济之声:在第三个案例中,张先生预定了ROSEONLY的“LINE”主题的花盒,单商家以卖完了为理由,私自更换了一个其他的等价商品送过去了。这样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哪些权利?张先生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

  胡钢:“现在对方的解释是再补寄一个,但是我们错过了时间,因为2月14日是情人节,我们当然应该尊重这一部分消费者的权利,但是对于商家来说,在特殊的日子里,他们最大的一个卖点就是相关产品的售价会翻几番,所以他们也能获得超额的利润,在这种背景下,消费者支付了相关的高额费用,所以应该得到及时、有效的服务。如果消费者能够举证证明存在相关的损害结果,商家是应当进行赔偿的。”

  经济之声:针对国内外商家的不同做法,两位持什么样的观点?

  张立栋:“两个市场的发育程度不一样,因为现在国内的消费市场相对来说还不够成熟,我们的消费者以及商家在遇到这种纠纷时,首先考虑的是赶紧把自己从利益损失中撇开。商家只想立刻了结这件事情,并不想维持自身的口碑。

  国外商家的反应为什么不同?首先,它本身的需求量并不是特别大,商家也有时间去解决这个问题。国内的消费量是比较大的,可能很多商家为了追求销售量,在消费高峰期,不管自己的运力如何,它都要去接单。

  此外,消费者维权的态度可能也不一样,如果消费者维权的态度比较坚决,法律体系也更加完善,可能商家在面临这样问题的时候就会做的更谨慎、更完美一些。”

  经济之声:在特殊节日消费高峰期,消费者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才能避免消费纠纷?

  胡钢:“鲜花消费真的非常特殊,因为鲜花很容易腐败。首先,我不建议消费者通过网上的公共平台购买鲜花,应该直接到对方所在地寻找当地的花店买花,因为当地的花店更有优势,可能价格上不一定有优势,但是它的服务上更有优势,所以这样更加稳妥一些。其次,在整个维权过程中,消费者应该尽可能的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上个月国务院公布的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首次提出要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所以普通的实物消费和情感类消费应该同时抓好。”

编辑: 昌朋淼
关键词: 情人节;鲜花;礼物;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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