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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工商移送商标侵权案293件 揭大案要案破获过程

2017-04-28 14:02:00来源:央广网

  【导读】国家工商总局公布,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2016年共向司法机关移送侵权假冒犯罪案件293件,涉案金额1.6亿元。售卖假江诗丹顿、劳力士等国际知名品牌手表案,国窖1573等白酒制假售假案,伪劣润滑油制售案等不少重大案件备受关注。这些案件都是如何破获的?商标真假消费者该如何识别?《天天315》本期聚焦: 2016商标侵权大案要案。

  央广网北京4月2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商标的作用不言而喻,区分和选购商品全靠它。但近年来,商标侵权案在各行各业都时有发生。商标侵权不仅危害着商标所有者的利益,同时也给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和危害,不仅个人利益受损,有的侵权假冒商品还会威胁我们的身体和生命健康。因此,商标侵权假冒问题如何监管、如何防范侵权行为,一直都是各方关注和研讨的焦点。

  近期,第二届商标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联动高层论坛在北京召开,会议主要围绕打击商标侵权假冒、加强商标的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互联互通,维护公平公正知识产权保护市场为话题进行会议探讨。

  在论坛上,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兼商标局局长刘俊臣介绍,加强商标全方位保护,发挥行政和司法联动的叠加效应,对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刘俊臣认为,随着联动保护叠加效应日益凸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在商标品牌保护方面部门间协作成效的日趋明显,有力震慑了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据刘俊臣介绍,2016年,全国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向司法机关移送侵权假冒犯罪案件293件,涉案金额1.6亿元,震慑了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刘俊臣说,接下来,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联动机制,继续推进不同部门间执法监管平台的开放共享,健全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打破“信息孤岛”,形成合力。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柴海涛在会上介绍了当前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

  柴海涛说,“首先,侵权假冒的数量仍然在增长。去年我研究了知名的一些国际组织发布的各种各样的研究报告。欧委会的报告公布,海关查获的侵权假冒的数量比上一年度增加15%。OECD报告分析,侵权假冒数目占全国货物贸易2.5%,大概是4611亿美元。近几年假冒伪劣商品已经从以往的奢侈品牌逐渐蔓延到消费者健康安全和人身安全的食药卫生品和服务领域。

  美国的新政府上台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更加关注。特别是在国家工商总局管理的领域,在商业秘密保护、恶意抢注商标、网络侵权盗版、药品专利等领域,将成为下一轮中美双边经贸关系和知识产权一体磋商的热点。

  其次,侵权假冒行为与互联网密切相连。从国内情况看,随着互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侵权假冒日益呈现跨区域、跨国境和线上线下一体化运作的特点。总结成三句话:侵权假冒行为区域的分布碎片化、产销分工精细化,物流支付信息化,违法行为组织化。这个程度在不断提升,使得案件查处难度不断加大。目前,我们国家涉及网络的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三分之一,而且每年仍在高速增长。涉网跨区域的流窜作案在我们各省已经达到50%以上。在沿海发达省份甚至达到80%。因此,可以判断今后我们的侵权假冒,行政处罚和刑事立案的案件绝大部分将跟网络发生关系。

  据了解,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年的重点工作安排有以下几项:

  第一,印发顶层设计文件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第二,推进跨部门、跨区域的综合治理。一是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围绕三个来做深做透:第一,互联网;第二,农村市场;第三,进出口环节。二是推进跨区域、跨部门的协调联动。主要是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要深入推进京津冀,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地区的区域合作,积累工作经验并向全国推广。三是健全执法和司法的衔接机制。线上要运行两法衔接共享信息系统。下一步打算,要社会共治,就是初步扩充检验鉴定,防伪追溯等功能。

  第三,提高市场监管预警的防范能力,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在执法监管中的研发、运用,提高对违法犯罪线索的甄别、挖掘能力,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电商平台的协作,用好用和数据信息资源。

  第四,推动完善法规标准和司法保护体系。推动修订专利法,著作权法,以及电子商务法,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研究修订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完善行政执法的依据,完善执法工作的程序规范,细化和量化行政裁量权标准。

  第五,构建多方参与的共治格局。主要包括:一,强化社会组织的自治功能,支持商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网络经营者资格的审查和信用评级等内部监控机制。三,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和舆论监督功能。

  第六,提升国际交流合作的水平。下一步我们会继续深化国际合作,深化中欧、中日,“一带一路”国家的多变组织交流,协调推进国际执法合作。

  国家工商总局近期向对外公布了2016年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商标侵权的典型案例。其中,伪劣润滑油制售案,售卖假江诗丹顿、劳力士等国际知名品牌手表案,知名品白酒制假售假案等重大案件备受关注。这些案件都是如何破获的?商标真假消费者该如何识别?

  首先来关注侵权润滑油案的侦破过程。这起案件是《京津冀商标保护区域合作备忘录》签订以来,京冀两地行政执法机关组织协调行动最快,查扣侵权产品最多的一起案件。

  记者昨天联系到侵权润滑油案件的办案人员,北京市房山工商分局商标广告科科长景卫东。据景卫东介绍,这次共查处侵权商品18939件,涉案金额高达256万元。由于侵权商品涉案金额巨大,涉嫌构成犯罪,房山工商分局已经将这起案件移交房山公安部门,房山公安分局目前已调查取证完毕。

  这起大案是如何破获的?景卫东介绍了破案过程:

  2016年11月7日上午8点半,房山工商分局接到壳牌商标权利人投诉,说在该区青龙湖有两个制假窝点,他跟踪了很长时间,另外在任丘市那边还有一个包装厂。听到情况后,他们立即汇报并召开了准备协调会,并且跟任丘市工商局进行联系,同时也跟对应的公安局取得联系,两地人马相约大概在10点左右同时展开行动。

  大概9点半十分,房山工商分局派16名执法人员与打假人员集合在窝点附近。此时,任丘市公安局和工商局也集合完毕,两路人马同时行动。

  房山工商在房山区阎村镇发现了一个制造假冒润滑油窝点,在吴庄村发现了一个储存仓库。在任丘市的执法人员在梁召镇也发现了一个印刷制造外包装的黑工厂。经过权利人的鉴定,初步判定壳牌润滑油有6125桶;同时现场还发现美孚、长城、蓝星等系列的润滑油。经过鉴定,发现这些产品也是侵权商品。任丘市那边经过鉴定,发现包装也是假的,于是同时进行了暂扣。任丘市总共扣8000多套,房山工商分局总共扣了18000多件,涉案金额大概是256万元。

  记者昨天还联系到举报者——壳牌权利人。她向记者详细介绍了如何发现线索及调查取证的过程。

  壳牌权利人说:“因为我们每年都要进行一些市场巡查,在这个过程中发现其中有一家在销售假冒的壳牌产品。尽管这家卖的壳牌假货数量不是很大,但留意发现,他的进货频率很高,也就是说,其销售的壳牌假的规模不算小。于是我们就跟踪到了给他送货的车子,通过追踪车子找到了售假的仓库。并且经过对这个仓库进行长时间的监控和调查,发现了这个仓库关联的制假窝点,北京这个制假团伙就是这样发现的。因为我们进行了一个比较长时间的监控,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就发现了给他送假冒壳牌和其他品牌的包装物的车辆,通过跟踪车辆于是发现了在任丘的非法包装的黑工厂。大概两到三个月的时间才将整个链条跟踪下来。”

  由于注册成本低、交易隐秘等特点,微信平台已经成为售假重灾区。一些人以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通过红包交易不过是个人的“小买卖”,因此肆意销售各种侵权假冒商品。这起案件的查处给微信用户敲响了警钟:微信平台不是法外之地,通过微信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甚至可能构成犯罪。下面就是一个案例:

  2016年2月,扬州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举报后,对广陵区陆安康百货店进行检查。经查,2014年12月,当事人陆某通过微信结识了广州的假冒品牌手表供货商“彬仔表行”,随即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彬仔表行”发布的侵权手表图片和相关说明介绍,并根据微信好友的需要,向“彬仔表行”购买假冒品牌手表,通过物流快递配送,以微信红包方式进行结算,共销售成交85笔,价位在400元至1000元之间。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劳力士”、“江诗丹顿”、“百达翡丽”等国际知名品牌手表52块,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进货凭证和相关授权证明。陆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手表的行为涉嫌犯罪,案件已经在2016年6月3日被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再来关注一起知名白酒制假售假案,这起案件又是如何侦破的?景卫东表示,该案是通过区群众举报、现场检查才发现了问题。

  景卫东说:“区里有群众举报称有卖假牛栏山二锅头的,然后我们去现场检查,发现销售者根本不知道这是假货,强调是正规渠道进的货。经后续侦查,发现批发点的二锅头确实是假的,是从涿州市某地方订购来的。调查中还发现,这批酒是来自涿州的李姓嫌疑人,这时我们就根据线索再去找小李,打了多次电话不接,后来换了电话表示让其送酒来,这才确定了他的位置。然后我们联合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窝点查获。”

  白酒是涉及消费者人身健康的日常消费品,侵权假冒白酒危害性非常之大。普通消费者该如何识别白酒真假?不小心买到侵权假冒商品该如何维权打假呢?

  景卫东提醒说:“可能普通消费者对酒以及其他产品识别不了真假。我认为首先要到正规的商店去买,其会留有正规的票据。其次,如果实在没有,必须要到小店去买的话,一定要看酒的包装是否正规,价格是否跟平日里持平。再次,如果以上没有问题,喝的时候口感不好要立即采取措施,打12315举报,我们会去查鉴它的真假。”

  这些典型案件具有哪些典型意义?遇到商标侵权假冒问题,商标的所有者以及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打假?关于这一话题,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以及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嘉鹏共同作出分析与解读。

  经济之声:您认为,商标侵权会为商标的所有者以及消费者带来哪些影响以及危害?

  戴嘉鹏:“商标的侵权行为最主要的是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因为商标有一个主要的功能,就是识别商品的来源。若有人冒用了他人的注册商标,首先,消费者会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这造成了市场的混乱。其次,假冒商标的生产者会利用和破坏企业的商业信誉,从而获得不恰当的利益。同时,从微观上讲,它侵害了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宏观上讲,这危及了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可能隐含很多潜在的危险,比如产品、食品的安全问题。再次,这对消费者的信心也造成了侵害。若某一品牌的假货变多了,消费者可能怕买到假货,所以降低了对此产品的购买欲望。同时,从国际上来讲,中国假冒商标较多的情况严重危害了我国的国际形象。”

  经济之声:若遇到商标侵权假冒问题,您认为,商标的所有者以及消费者该如何维权打假?

  戴嘉鹏:“首先,商标的持有人要有保护意识,有的企业使用注册商标但缺乏后期的保护,没有对市场上相关产品进行有力的打击。我认为对这种行为要及时去制止、打击。常见的商标维权方式如下:一是行政上的查处。二是民事上的维权诉讼。三是做形式上的处罚。行政处罚的执法机关主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行政查处反映快、力度大。同时,行政处罚和民事的诉讼也有关联,其行政处罚、证据、结构都可以作为后续民事诉讼中要求赔偿的依据。还有,行政处罚一旦发现其中有涉及到刑事犯罪的行为,应向关侦查部门进行移交。其次,作为消费者来讲,我们有很多的投诉的渠道。比如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和举报。同时,相关《商标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都对维权有明确的规定,提出了有力的保护措施。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原来是‘假一赔一’,现在改为了‘假一赔三’;《食品安全法》对有关行为可以做到‘假一赔十’。这些都是维权中的有力武器,消费者要充分利用起来。”

  经济之声:网络市场商标侵权假冒问题严重,您认为应如何加强监管和治理?

  邱宝昌:“这需要联动工商、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向进出口的海关,涉及到刑事责任的公安部门进行立案。但是,一般来讲,立案需要行政经过调查移交,以及法院进行裁判,其中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都要用好。这就牵涉到了一个重要问题,商标是否假冒,普通的消费者很难进行识别。有的假冒商标从厂名到厂址,再到包装都完全一样,有的则部分信息相同。那么,根据不同的情况要进行跨地域的联动监管和治理。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有举报,那么,商标所有人和权利人要积极应对和查实,然后进出口海关对其进行备案,商标权利人就可经过比对来判断是否侵权。由此,法院也能依据结果进行判决。

  所以,各部门一定要形成联动。工商部门发现侵权商标构成了刑事责任,符合了相关侵犯商标罪的要及时移送。同时,公安部门要及时查处,及时立案侦查。特别强调的是,对于那些在偏远地区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标的行为,要进行有力打击,这需要社会各部门的共同努力。”

编辑: 赵亚芸
关键词: 商标侵权案;工商;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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