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町町单车人去楼空 被指首家“跑路”的共享单车公司

2017-08-14 11:59:00来源:央广网

  【导读】南京共享单车公司町町单车连续数月被曝光“押金难退”,公司人去楼空,市场监管部门也表示无法联系到公司工作人员,町町单车疑似成为首家“跑路”的共享单车公司。此外,悟空单车和3Vbike两家单车企业也相继宣布停止运营,原因是单车损失和毁坏严重。《天天315》本期聚焦:共享单车大洗牌,用户权益谁来保障?

  央广网北京8月14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在2016年瞬间起飞的一些“共享”单车企业,如今被风暴重重地拍到地上。目前规模较小的共享单车企业和地方性的共享单车企业正在逐渐被淘汰出局。

  《天天315》栏目组接到多名消费者爆料,南京町町单车押金迟迟没有退回。有消费者去町町单车办公地询问,发现公司人去楼空。企业跑路,消费者的押金究竟该怎么办?今后我们还能放心地使用共享单车吗?

  町町单车是大学生小侯付费使用的第一辆共享单车,小侯没有想到,这个最初让她感到新鲜好玩又方便的共享单车,居然是以无法退还她的押金告终的。

  小侯说:“町町是我第一个充钱的共享单车,我之前充的钱有一次申请退款,大概在三四月份,申请上面说一周内退款,然后过了好久都没退。后来我通过微信找到客服,他给退了。第二次我又充了押金199,余额里面充了十块钱,然后我第二次申请退款的时候,我以为还是像第一次一样,他们效率比较慢,就一直没退。因为我在外地,去南京要用车,我就又充了一次,也就是说两份押金。到7月份的时候,我发现找客服客服都不理,然后我就打客服电话,好像一共有三个电话,我每天差不多要打十回,从来没有接通过。”

  町町单车是由南京铁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在2016年11月成立,90后丁伟为创始人和原法定代表人。

  2016年12月18日,南京铁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江宁大学城南京晓庄学院方山校区举行了町町单车投放启动仪式。首次一共投放了5000辆单车,而当时这家公司相关负责人的规划是到2017年上半年,再增加投放8万辆,整个南京地区的投放量将达到10万辆。到2016底,公司宣称已达到1万辆。

  町町单车的使用方法与其它单车并没有什么不同,扫码解锁,每半小时0.5元。最大的区别就是该单车车身为绿色,与后来进入南京的摩拜、ofo和小蓝并称“红黄蓝绿”。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4月,南京铁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丁金玉。目前在工商系统中,这家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町町单车的创始人丁伟,在町町单车官网上的介绍为“SCC超跑俱乐部的会员”。工商资料显示,他除了拥有町町单车这一家公司之外,还担任多家公司的法人、股东或高管,包括江苏普发创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目前,他担任法人、股东或高管的四家公司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还有的涉及民事案件。

  在了解这些信息之后,小侯向消费者协会以及南京市的市民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一段时间之后,她接到来自12315的短信,说这件事情已经终止调节,原因是联系不到町町单车的企业负责人了。

  经过这次经历之后,小侯把所有使用过的共享单车的押金都退回来了,不敢用了。她感叹,町町单车是第一家跑路的共享单车公司,如果不能给消费者一个说法,以后可能会有更多类似事情发生。

  当记者采访消费者小张的时候,他非常的忙碌,因为他是町町单车维权群的管理者,正忙着统计这个500人的微信群里消费者的损失。500人是微信群的上限,另外一个维权群也在建立,据了解也已经达到了400人。

  小张说:“5月初开始用町町的,7月6日开始申请退押金,直至现在押金都没退下来。而且从网上看,人家都讲他早就跑路了,有的人在5月份甚至更早的时间申请退押金,到现在为止都没退下来。我们建了一个町町单车维权群,现在里面大概已经突破五百人了,第二个群又开始建起来了。”

  张先生说,町町单车的办公地点就在离他单位不远的地方,有同事去这个办公地点要过押金,并且连使用费都一起要回来了。不过在那之后,还有很多人的钱没有着落。

  根据江苏城市频道的记者曾在7月31号,去町町单车所属的南京铁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调查,偌大的办公室空空荡荡,只有两个人值班,其他的办公工位都无人在岗。对于为何押金退还遥遥无期,公司为何没有正常办公,如何找到企业负责人等问题值班人员一问三不知。

  记者从町町单车办公地点所在的工商管理部门,南京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方面了解到,从今年5月份町町单车押金难退现象就集中出现。各种投诉电话也都打到他们这里。分局不得不安排专人接待投诉,从5月份至今,退款投诉记录已经有上千条。随着投诉量越来越多,执法人员尝试了解南京铁拜公司的财务状况都没能成功。南京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马群分局的负责人许小兵说,目前连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谁都不清楚。

  他说:“我们是立足于找公司的负责人,调查他的真实情况。目前他这个人员更换应该来说换得比较频繁,真正的负责人到目前为止依然没有能够来接受相关的调查。第二个问题,我们目前立足于自身,应该说还是缺乏足够的技术手段来掌握他的真实的用户数据和账户情况。”

  许小兵表示,由于共享单车的押金,并非传统意义上一对一的押金,存在累计重复现象,相关资金缺乏金融部门的监管,这类纠纷处理起来难度很大。

  许小兵:“现在的问题是,一辆共享单车,我付过押金,骑完我不一定会把押金退掉,多少人押金在这一辆自行车上,目前我们还缺乏相关的技术手段和法律法规的支撑。”

  有观点认为,共享单车的“死亡之门”已经开启,从今年6月至今,目前已经有悟空单车、3Vbike和町町单车3家共享单车企业被曝倒闭。融资不畅、耗损率太高、无力运营等成为投资人出局的主要原因,甚至有不少用户质疑某些共享单车企业其实就是在变相敛财。记者发现,包括町町单车在内的多家共享单车企业的背景复杂,经营范围涉及批发、零售、租赁、金融等。悟空单车的负责人雷厚义面对记者采访时感叹,竞争激烈,只能愿赌服输。

  雷厚义说:“战国科技是我们纵情向前(公司)孵化出来的公司,他们是在一起办公,只是说牌子没有写出来而已。悟空单车是战国科技的产品,最多就是搞一个半月吧,然后我们公司就扛不住了,资金链就断了,亏了两百多万,全亏了。是自己扛,你也不能指望别人去替你扛,我觉得创业这个事情很公平,你自己做的决策,你去承担后果,愿赌服输。”

  共享单车大洗牌,用户的权益到底应该由谁来保障?中国消费者协会原副秘书长武高汉以及北京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委员会主任芦云共同就相关话题做出分析解读。

  经济之声:从记者调查的情况来看,目前可以明确的是,町町单车所属的公司已经被列入了异常经营名录。接下来执法部门还会走哪些程序来处理这件事情?

  芦云:“工商执法部门只能在执法权限内对于企业可能在工商登记领域范围内存在的异常经营情况,比如经营地跟实际地址不同,或者地址无法核查等做出一些相应的行政处罚。这属于行政领域。对于町町单车这件事,它可能不是一个单纯行政领域法律规范的问题,有可能涉及到消费者在用车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民事关系;还有可能涉及到,因为它有预付费的性质,如果不是因为经营不善,那么是不是有可能在支出方面有其他一些动向等,这些可能还需要公安部门具体地进行识别。”

  经济之声:向有关部门投诉之后,很多消费者都收到短信说,目前已经终止调解,因为消费者协会联系不到这家企业的负责人。在这种情况之下,消费者继续维权的难度是不是很大?

  武高汉:“难度比较大。企业负责人跑可能有两种情况,第一是有预谋的跑路,他有可能搞了非法集资,自己捞了一笔钱跑掉了,这涉嫌诈骗。在这样的情况下,‘骗子’没抓到之前,这个钱没有出处。所以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会非常困难。第二是所谓的经营不善。比如说他事先没有计划好,没想到会难以为继。这种情况下,经营者可以按照正常的程序申请破产,关门倒闭然后按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该赔赔相关各方。我认为第一种情况的可能性很大。”

  经济之声:南京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马群分局的负责人许小兵谈到,共享单车押金和普通押金不一样,不是一对一的,存在重复和累计,一辆单车有很多人的押金。他们现在不具备技术手段去调查这些数据,因此这类纠纷处理起来很麻烦。对此怎么看,这应该怎么统计?

  芦云:“这个问题确实是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新问题,可能从工商部门的执法角度来讲,技术上可能目前达不到。但这个问题并不是不可以解决,至少企业对于所谓存放押金的数据,包括自行车的投放量应该有一个充分的举证能力。这种情况下,当举证证据在一方的手上时,即便在诉讼程序中他也必须要出示这些证据。因此,我认为在这些问题上,执法部门应该督促企业提供相应的数据和统计,如果有必要,甚至可以对其办公的一些系统或者办公的电脑软件设备进行封存,然后调取相应的数据。”

  经济之声:共享单车或者共享某某某以风一样的速度在全国各地普及开来,我们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手段在面对这类新生事物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及时更新和跟进?

  武高汉:“我觉得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道德风险不单发生在经营者身上,也有可能发生在消费者身上,要预防道德风险就需要提前做功课,一定要防患于未然。就这个案例来讲,比如当押金收到了一辆以上,后续这些钱应该进一个资金池,而不能再进到企业的账户里,否则一旦发生道德风险后果比较严重。

  从消费者的道德风险来看,比如随意毁坏,把车搬回家、把车扔到河里、故意砸车损车等都属于故意搞破坏。因此对消费者的道德风险也应该有防范性措施。

  经济之声:消费者小侯说,这些事情发生以后,他把所有的共享单车的押金全部都退了。如果消费者对于整个市场,对于共享企业缺乏起码的信任,那么对于共享市场将是一个致命的打击。目前来看,是否应该采取有力的手段对共享单车以及共享某某某的押金加强一定程度的监管?

  芦云:“确实,这个事情的发生其实也体现出了法律的一些滞后性。 8月2日,交通运输部等10个部门联合出台了一个最新的指导意见,叫做《关于鼓励和规范网络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提到,要实施鼓励发展的一些政策;要规范运营服务的行为。同时提到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而最重要的一点在我看来,其中提到要保障客户资金和网络信息安全。这部分实际就涉及企业收取的用户押金和预付费资金,应当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费资金,在企业注册地开列用户押金和预付费资金的专用账户,文件要求,必须要实行专款专用,并且要接受监督,防控用户的资金风险。

  文件中还提到,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用户押金的退还机制,实行即租、即押、即换、即退的模式,并且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业务中,涉及支付结算业务时必须要通过银行或者非银行的支付机构提供,并且要签订一个相应的协议。即便是当互联网的租赁企业在运营中实施收购、兼并、重组或者退出市场经营的,也必须要制定合理的方案,确保用户的权益和资金安全。

  我认为,既然文件已经出台,那么相应的部门就应当联合起来让这个文件落地,只有这样才能去保障这个行业的发展,才能恢复消费者对于共享单车等共享经济的信心。”

  经济之声:有观点认为,以共享单车为首的共享经济的“死亡之门”可能已经打开,这样的情况会不会引发消费者集中退押金的现象?

  武高汉:“分享经济或者共享经济一般有四个特征,第一,使用并不占有;第二,如果没有人使用就是一种浪费;第三,包括消费者在内的各个利益相关方都要从中受益;第四,一定要有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平台,只有在这样的平台上,共享经济才能够正常运转、科学运转、合理运转。目前这个情况有可能会引发消费者的恐慌,因此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安抚消费者,告知消费者,面对这些情况如何做出科学的处理。

  经济之声:现在看来,以共享单车为代表的共享经济已经进入了一个瓶颈期,未来它会如何发展,让其健康有序发展,哪些问题必须要解决?

  芦云:“我认为最关键的是如何让它在规范中发展。比如在共享经济中,引导企业合理、有序地去进行一种产品的开发和投放。拿共享自行车来讲,比如应该考虑怎样让这些自行车有序的停放或者怎样去规范和管理,从而为大家提供方便。

  再如实名注册、禁止未满12岁的儿童骑行等,实际这些规定在之前的相关法律里已经涉及,所以应该考虑如何让新的经济形态结合原有的法律体系以及新经济的特点进行规范。总之,我认为从产品的设计之初,到企业的整个运行管理,再到售后维护、企业退出,需要建立一个整套系统和体系规范,从而去保障共享经济的健康发展。”

编辑: 李岸
关键词: 共享单车;町町单车
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

町町单车人去楼空 疑似“跑路”

南京共享单车公司町町单车连续数月被曝光“押金难退”,公司人去楼空,市场监管部门也表示无法联系到公司工作人员,町町单车疑似成为首家“跑路”的共享单车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