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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费储值卡过期拒不激活 中消协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

2018-08-11 14:40:00来源:央广网

  【内容提要】

  预付费储值卡过期拒不激活,中消协将支持消费者对广聚福卡提起诉讼。中消协官方微博喊话:“以过期为由拒不激活,拒绝消费者查询,谁给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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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8月11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今年6月,消费者苏先生向中消协投诉,2013年初,相关部门奖励赠苏先生一张“北京广聚福企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购物卡,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因苏先生家位置较偏,周边商业配套不齐全、购物不便,一直未曾使用这张购物卡。今年使用购物卡时,被发卡方以过期为由拒付,同时发卡方也不接受再次激活或者查询余额等诉求。

  消费者苏先生表示,他多次联系发卡方,对方都没有采取实质性的对应措施,甚至不再接听苏先生的电话。其卡内应有5000元余额,对于发卡方提出的苏先生必须提供购卡人信息,比如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苏先生认为这是无理要求,有关资料应在发卡方处。

  中国消费者协会认为,消费者有权主张、并且经营者有义务提供相应证据。如果经营者不积极配合消费者解决问题,设置障碍、推诿拒绝,中国消费者协会将采取约谈购物卡发卡方、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等措施进行维权。

  目前,已经指定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姜超峰律师(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律师)经办此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建议,对预付卡发卡要严格管理。首先要明确什么人能发卡。其次,预付卡里的钱是消费者预期消费的,严格来说,不应该归经营者,应该进入一个专管的账户。再次,信息要公开透明,比如预付费结余多少等,从而保证预付卡消费的安全。

编辑: 王笑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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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过期拒不激活?中消协支招

预付费储值卡过期拒不激活,中消协将支持消费者对广聚福卡提起诉讼。中消协官方微博喊话:“以过期为由拒不激活,拒绝消费者查询,谁给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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