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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新力东园项目被质疑虚假宣传

2019-04-17 17:03:00来源:央广网

  【内容提要】

  卖房时,开发商说楼盘生活配套完善,包含水景园林、风情商业街,幼儿园等,一期二期共享配套。交房前,业主发现二期其实是独立存在的一个小区,没有任何配套设施。《天天315》今天聚焦:广东惠州新力东园项目被质疑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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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4月17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大规模的楼盘由于拥有完善的生活配套,而备受购房者青睐,但由此引发的房产消费纠纷也日益增多。

  近期,广东惠州多位业主反映,惠州新力东园项目存在“虚假宣传”现象,在前期宣传新力东园二期时,号称新力东园项目是大体量楼盘、豪华大社区,拥有完善的生活配套,包含水景园林、风情商业街、幼儿园等,一期二期共享配套。后期项目落地时,二期却变成了独立存在的一个小体量楼盘,变成了一个小小区,不仅没有任何配套设施,而且连楼盘名称都变了,不再是新力东园二期,而叫做“胜源香山居”。因此,业主们质疑开发商当初卖楼时,存在“虚假宣传”现象。

  一位业主说:“新力东园二期的房子和一期本身不是一个社区,是两个独立的小区,从当初他们宣称的19栋变成现在只有独立的4栋小区,里面的绿化、配套设施都没有了。开发商在对外卖房子的时候把两个不一样的楼盘当一个楼盘去卖,我们不能接受。开发商的意思就是说我们签了合同就是按合同这样办,所以他们完全都不承认虚假宣传。”

  有业主介绍,开发商还称,宣传材料等凡是没有被列入合同或附件中的,对卖方没有约束力,这些内容合同中都写得很清楚。记者在核对证据资料时注意到,多个业主在买房时都拍摄了视频,在视频中新力东园项目销售人员介绍,一期二期是同一个社区,两者之间只是被一个消防通道隔开了。

  不少业主是从当地一些房产中介手中买的房,有业主发现惠州新力东园项目存在“虚假宣传”现象后,不少业主向中介提出退房等诉求,中介公司销售人员对此表示很无奈,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当时在售的是新力东园二期,跟我们介绍配套时候是讲,新立公园一期二期里面有共同的游泳池、幼儿园、会所,建好之后是同时享有配套,本身就是一个小区。现在已经到了交房的时候,开发商突然说二区要独立出去,不能享受配套。开发商和销售存在很大成分的欺瞒,对我们中介代理公司也是存在着这种欺瞒。”一位销售人员说。

  今年3月份,业主们和开发商及当地住建部门就新力东园二期宣传和实际不符问题进行了沟通。开发商新力地产公共关系部负责人唐先生当时答复业主,合同里写明了小区的推广名是新力东园二期,备案名是胜源香山居,业主签字时,对这些内容是知情的,开发商并没有隐瞒实情,对于是否共享配套的问题,他说他不清楚当时销售人员是如何和业主沟通的。

  唐先生表示:“很多楼盘小区都会有推广备案,你们说的资源互通或者资源共享问题,我不知道销售之前是怎么样跟大家去讲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装上门禁实现互通,业主刷卡进出。”

  但在这之后,开发商又说3月7日给予最终答复,但之后迟迟没有答复业主。直到3月中旬,开发商给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在小小区内添加绿植及一些生活设施,但业主们对于这个答复十分不满。

  之后,业主们再找开发商,开发商则始终避而不见。眼看就快到收房期限,好不容易花半生积蓄买套房,业主们希望尽快收房,但又怕收房后维权会难上加难,业主们才想到向媒体求助。

  记者昨天(16日)与这个项目的开发商取得联系,开发商方面答复记者,他们已经记录问题,会转达给相关负责人,稍后给予书面答复。但截至记者发稿前,对方没有答复任何问题。

  广东惠州新力东园项目是否涉嫌虚假宣传?遇到这类纠纷,如何维权?北京君众律师事务所律师芦云提醒道:“一般来讲,商品的宣传或广告不作为合同的内容,但是商品房不一样,它有专门的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如果宣传材料包括网站上的内容、宣传页或者一些介绍,这些内容如果是明确具体的,并且会对消费者的购买产生实质性影响,这时宣传材料要作为合同内容。开发商应当按照之前的承诺去做,如果因为种种原因做不到,应当在合理基础上给予业主一定的补偿。”

编辑: 王笑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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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新力东园项目被疑虚假宣传

《天天315》今天聚焦:广东惠州新力东园项目被质疑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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