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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费、停车管理纠纷 如何合理化解?

2019-06-04 17:54:00来源:央广网

  内容提要

  家住天津市华悦大厦的业主最近很心烦,从去年10月开始,他们便与物业纠纷不断。因为小区停车位管理问题,业主的车辆曾一度被物业阻挡在小区门口,有家不能回。最近,物业方面又提出上涨物业费,遭到业主抵制。《天天315》今天聚焦:小区物业费、停车管理纠纷,如何合理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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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6月4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华悦大厦座落于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是华北设计院2000年左右为职工所建住宅。当时由于职工没有住满,华北院便向社会出售了部分住宅。由于大厦位于华北设计院内,业主一直都是从华北设计院大门进出的,没有其他的通道。这个历史形成的问题成为日后矛盾产生的根源。

  2018年,华北院将华悦大厦的原物业公司解约,在未经业主大会和正式的业委会同意的情况下,引入了招商物业公司。去年10月,物业公司在华北院大门前设岗,阻止院外业主的车辆进入,造成这些业主有家难回的困境。今年初,物业公司又单方面提出上调物业费,引发业主不满:“我们是二十年的老小区,又没有绿地、停车位的维护,就是电梯和做卫生。物业就要按照自己的核算,向我们收取一块九的物业费。”

  业主张先生介绍,因为就物业费标准未能与业主达成一致,招商物业一直没能与小区正式签约。就在5月初,招商物业突然粘出了一张公告,声称由于无法收取物业费,已经导致公司运营亏损,他们将于5月31号退出华悦大厦。随后,小区便陷入了物业工作无人管理的混乱局面,期间虽然有街道办出面协调,但依然没能得到改观,“门卫没有了,楼道口的灯也掐了,卫生也不管了。马场街道一次次地和物业沟通,跟业主开会协调。”

  业主们提出了两点诉求,第一是确保院外业主每家有一辆车可以自由进入华北院并按要求停放,第二是物业费标准应不超过1.5元/㎡。不过,金山里居委会多次调解也没能化解双方的矛盾。

  5月中旬,居委会举行了投票,并称将代华悦大厦与招商物业签约。5月31日,在招商物业声称的退出之日,金山里居委会与招商物业签定了合同。张先生表示,这份合同中,物业费仍按1.9元/㎡的标准收取,而涉及到业主利益的停车位管理问题在合同中也并未提及,“到现在为止,也没有公示。合同的细则也没有,还不包括车辆管理的问题。车辆管理都不算合同的范畴,这能算是完整的物业合同吗?”

  带着业主的质疑,记者联系到金山里居委会一位焦姓负责人,焦女士表示,已经把业主的这些问题记录下来,“您要是采访的话,我们都要向上级区委组织部申报,之后我会跟您联系。”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裘叶律师认为,上调物业费应当由物业与业主双方协商决定,代表业主的组织或机构也应当在签约前充分征询业主的意见,“物业合同是双方平等民事主体的服务合同。一方提出变更条款,就要经另一方同意,也就是说双方需要协商一致。代表业主的组织或机构也应当提前征询业主的意见。”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李斌律师建议,在合理化解小区物业费、停车管理纠纷过程中,代表业主处理此事的居委会应该及时对业主公布相关流程和协议内容,满足业主知情权,“居委会应当满足业主知情权,这一点在最高法院《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中也非常的明确,业主有权知道物业合同的相关内容。程序公开、公正、透明了,业主有参与权和表达意见的权力,结果才能更容易被接受。但是如何能够解决这个小区的问题确实比较麻烦,因为可能需求大于供给。在这种情况下,当初的建设单位华北院和物业公司,它们应该做出努力和调整,我相信还是有机会来解决的。”

编辑: 朱晓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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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费、停车管理纠纷 如何化解?

家住天津市华悦大厦的业主最近很心烦,从去年10月开始,他们便与物业纠纷不断。因为小区停车位管理问题,业主的车辆曾一度被物业阻挡在小区门口,有家不能回。最近,物业方面又提出上涨物业费,遭到业主抵制。《天天315》今天聚焦:小区物业费、停车管理纠纷,如何合理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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