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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次充值不得超50元,晚10点至早8点不能玩游戏。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游,新规怎样发力?《天天315》周末会客厅邀请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北京君众律师事务所律师芦云,共同探讨本周消费热点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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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11月9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今年国庆期间,扬州的夏女士发现,13岁儿子为了玩手游,竟在8天时间内花了近10万元。而就在前两天,武汉曹女士同样13岁大的儿子,拿着她的手机玩游戏花掉了20多万元,并且偷偷删掉了短信记录。曹女士知道后很是崩溃,孩子却说“收不住手!”

  类似这样的新闻不少消费者都看到过,即便没有这么极端的事例,也有很多家长在为孩子沉迷网游烦恼。

  最近,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了《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均需要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才可以进行游戏账号注册。同时,《通知》规定每天晚上10点到第二天上午8点,游戏公司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法定节假日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其他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5小时。网络游戏平台不得向8周岁以下用户提供付费服务。《通知》还对网络游戏平台对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时段、时长、付费情况进行了具体规定。

  未成年人防沉迷的规定并非第一次发布,早在2007年,原新闻出版总署等8部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通知》。要求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必须严格在所有网络游戏中开发设置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并严格实名认证。

  据共青团中央联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开展的调查显示,目前我国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7%,69.7%的未成年人拥有自己的手机,在日常的手机应用中,未成年人玩游戏的比例占到64.2%。

  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游戏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需要全社会各方共同引导。

  11月7日上午,北京市教委等十部门正式发布《北京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十条措施》,根据要求,学生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严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严禁8岁以下低幼年龄儿童玩电子游戏;孩子每天使用电子屏幕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除了学校,家庭引导也非常重要,陪伴、监护、指导,控制上网时间,并教会孩子识别不良信息,这些都必不可少。说到底,新规不能“包治百病”,引导孩子健康上网,还需要多管齐下,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