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21日消息(记者赵巍)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健身房在不通知消费者的情况下突然就闭店了,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情况,还在不断发生。消费者刘女士向经济之声《天天315》节目组反映,她于2017年1月份在北京奥力健身俱乐部日坛店花费3000元购买了10节私教课。刘女士说,当时也是在销售顾问一再推销之下头脑发热买的课,之后一直没有时间去上。直到2018年底,想起来去上课的时候才发现这家健身房已经闭店了。

  随后,刘女士联系了销售顾问和私教教练,两人都已经转到北京奥力健身俱乐部的其他门店去工作了,都表示不能帮刘女士退款。他们建议刘女士转到奥力健身的其他门店去健身。

  从刘女士与北京奥力健身俱乐部日坛店签订的合同来看,关于提前解除合同有两种情况可以退费,一是死亡、疾病或者残疾不能够再进行运动;二是因为地点变更导致解除合同。但有附加条件,一是这个门店永远关闭,并且在原俱乐部周围三十公里(含三十公里)范围内,没有可供选择的其他奥力健身俱乐部。可刘女士认为,去其他门店对自己来说都不方便,希望能够退款。她多次与私教教练和销售顾问沟通都没有结果,也联系不到北京奥力健身俱乐部的负责人,事情一直拖到现在都没有解决。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北京奥力健身俱乐部亚运村店,关于日坛店的消费者想要退费的问题,工作人员一开始说要消费者去找私教教练沟通,随后记者询问消费者交的钱究竟在什么地方,对方又表示在前台交的钱应该在公司。

  北京活力奥力健身有限公司开设的北京奥力健身俱乐部日坛店在没有通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就突然闭店,消费者购买的10节私教课一节都没上。不想转去别的门店,只想退费,这种要求合理吗?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认为,要看当初约定的范围。消费者和某个健身房签订了合同,合同里面如果约定在北京市所有门店都可以任意参加,包括无论是普通课还是私教课都可以任意选择。如果有这样的约定,消费者说自己附近的门店关闭了,要求退费恐怕就不完全符合合同里的约定。

  在消费者与北京奥力健身俱乐部日坛店签订的合同上关于提前解除合同可以退款的情况:一是死亡、疾病或者残疾不能够再进行运动了;二是因为地点变更导致解除合同。但有附加条件,这个门店永远关闭,并且在原俱乐部周围三十公里(含三十公里)范围内,没有可供选择的其他奥力健身俱乐部。这种条款合理吗?胡钢律师表示,所谓的合同条款应该是经营者单方制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能利用格式条款对消费者的主要权利进行限制。同时,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单方的格式条款如果存在对于消费者不利的条款,这种条款的内容应该以显著的方式进行提示,比如黑体字或者突出的颜色专门标识。如果没有专门标识,即使有这样的约定也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