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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可开户参与期指交易
2012-02-11 00:13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广网北京2月10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报道,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今天宣布,证监会已发布修订后的《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解决机构投资者期货市场开户问题。此外,公募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各项准备工作也已经就绪。详细情况,我们连线今天下午参加证监会新闻通气会的中央台记者王浩。

  主持人:修订后的《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今天发布实施,给我们介绍一下都有哪些方面做了修改?

  王浩:最主要的修改就是解决了机构投资者期货市场的开户问题。

  其实,在2009年的时候,《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就已经发布实施。2010年,股指期货顺利上市,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资者也开始涉足期货市场。

  但是在开户环节,这些机构投资者跟期货市场原有的个人客户、单位客户存在明显差异,为了适应机构投资者参与期货交易的需要,对《规定》做了如下修改:

  将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机构投资者定义为特殊单位客户,包括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社会保障类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者等。同时明确了对这些特殊单位客户的实名制要求,也就是——“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明确特殊单位客户、分户管理资产和期货结算账户对应关系准确”。

  主持人:我们了解到,今天通气会还发布了“公募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最新动态,再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王浩:好的。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今天宣布,公募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法律法规,平稳有序推进公募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工作。

  2010年4月,证监会发布指引,明确了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参与程序、比例限制、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内控制度等等内容。不过,考虑到公募基金的特殊性,由于操作层面的一些技术原因,公募基金还没有开始股指期货交易。

  为此,证监会内部相关部门成立研究小组,完善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包括解决基金开户问题、梳理对期货公司强制平仓事件的处罚力度,开发交易结算数据汇总查询系统,便于基金汇总核对交易结算数据等等。目前,这些准备都已经就绪了。

  主持人:今天的通气会上还有没有其他重要的信息?

  王浩: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修订《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把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从高管人员范围中提出;另外,对数量众多的分支机构负责人,改变现在“每任必批”的做法,这样有利于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此外,修订稿还适当放宽了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学历要求,从事证券工作10年以上,或者曾担任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8年以上的人员,学历要求可以放宽到大专。另外,修订稿还放宽高管人员在子公司兼职的限制。

责编:李逢静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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