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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生态城新房漏水 一再延期交房开发商不赔偿

2014-07-30 10:59:00  来源:齐鲁网  说两句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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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青岛万科生态城业主徐先生的房子。

  “本来去年12月份就该交房,结果因为装修缺陷拖了半年,谁知今年6月份又发生了一起漏水事故,把我家里的地板全泡了,墙皮也脱落了,入住时间只能一拖再拖,开发商却不给赔偿……”近日,有市民拨打齐鲁网青岛频道热线电话0532-85757799反映,位于青岛李沧区的万科生态城房屋因出现质量问题延迟交房的情况,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业主:新房漏水 交房日期一拖再拖

  买房乔迁本是一件大喜事,但青岛市民徐先生最近却因为新房迟迟不能交付的问题而烦恼不已。近日,徐先生拨打电话向青岛齐鲁网记者反映他的“遭遇”。徐先生在去年购置了李沧区万科生态城“兰庭”的一套房子,交房日期是2013年12月30日。但交房当天他发现了屋内存在不少装修瑕疵,于是拒绝收房。“当时开放商很爽快,说给维修,等修好了再收房也不迟”徐先生说:“这是在我允许的情况下延期交房,我理解,但之后发生的事就不合理了……”维修了半年时间后,今年6月中旬,徐先生突然接到开发商的一个电话,电话那头称他买的房子出现了漏水的情况,墙皮大量脱落,地板也被水泡了。接到电话后他随即赶去查看,这才得知原来是楼上住户的水管丝堵皮垫破裂引发漏水,积水沿楼板缝隙渗入了徐先生家中。徐先生向记者陈述,漏水事件后,开发商承诺给他免费更换地板并维修房屋内脱落的墙皮。徐先生表示:“已经拖延了半年,这一维修入住时间还得继续推迟。按照合同规定,这属于延期交房。一旦交房时间继续推迟,给我造成损失也不是小数,应当赔付我违约金”由于延期交房,徐先生的家人目前还都在外租房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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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青岛万科生态城业主徐先生的房子。

  开发商:不算延期交房 不予赔偿

  随后,青岛齐鲁网记者致电万科生态城了解详情。一位客户关系中心的相关负责人李先生向记者证实了徐先生的房屋因漏水事故还需继续维修的情况,“那天‘兰庭’9号楼601户内的水管丝堵皮垫破裂,导致漏水,因为601家中没人,水流了一夜,这才造成积水大量渗漏到501户(徐先生的房子)”。当记者提及延期交房应该赔付时,李先生解释道“这种情况不在延期交房的范畴内”,他告诉记者,漏水的管道是预留给燃气和热水器的自来水管,水管的丝堵则属于备用品,装上燃气和热水器后将被撤掉,所以不在房屋质量的范畴内,应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事故,不能判定为延期交房。“所以也就不能给他赔偿,当然,我们可以以客户关怀的形式减免一部分物业费”李先生说。

  律师:房屋确属质量问题 应当赔付

  事故到底是不是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此事到底属不属于延期交房,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专门咨询了山东广桥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曲华强。对于万科生态城相关负责人回应“漏水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事故”的说法,曲律师表示“不可抗力因素”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社会异常现象等,而管道丝堵的安全状况完全可以通过人工检查实现预防。“丝堵虽是备用品,但也属于房屋的一部分,丝堵出现质量问题也在房屋质量的范围内”,曲律师说。曲律师告诉记者,此事件中开放商应该根据购房合同中关于“延期交房”的相关规定来赔付业主一定的违约金,以物业费抵消赔偿的方式并不合理。

编辑:马天宇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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