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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来最严监管!网贷平台命悬12个月

2016-08-29 10:13:00 来源:新华网

  网贷监管细则靴子落地,对借款额度作出上限规定,大额标的平台彻底“傻眼”。若不想在12个月后被清理出局,寻找出路是当务之急。其中,业务彻底转型、合法规避监管以及找准定位收缩业务是业内讨论最广的三条出路。

  史上最严的网贷监管办法出台了。8月24日,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标志着网贷行业正式进入监管时代。

  《办法》出台后,有的平台表态这是“重大利好”,网贷行业终于有了正式的身份;而有的从业人员却高呼“P2P已死”,认为网贷行业已经成为夕阳产业。

  或许是预料到了《办法》出台后的巨大反响,银监会特意在《办法》发布当天,召集了部分专家和平台负责人,进行了一次深入的沟通。

  据参与此次会议的点融网创始人、联合CEO郭宇航透露,银监会希望通过与资深从业者的深度沟通,避免发生行业和社会各界对《办法》的一些误读,从而对行业造成伤害。

  同时,为避免《办法》出台对行业造成较大冲击,《办法》作出了12个月过渡期的安排。

  《国际金融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监管层的态度较为坚决,此前业界预计《办法》会在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出台。这两年市场发展很快,甚至出现了一些平台做资管业务的趋势,如果再不出台监管政策,那么监管可能会远远落后于市场的发展。

  借款限额受上位法约束

  《办法》中最令外界意外的是关于借款额度上限的规定。具体来看,同一自然人在同一平台和不同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分别是20万元、100万元;同一法人在同一平台和不同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分别是100万元、500万元。

  郭宇航表示,本次《办法》的很多细则是有上位法依据的。其中,“个人在同一平台贷款上限20万元”的法律依据来源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一设定融资上限的条款也是考虑到禁止以自融为目的的关联交易、严禁线下理财、禁止类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债权转让等行为所作出的。

  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飒也指出,20万元和100万元的限制来源,与刑法176条入罪标准的起刑数额相同,办法如此费心约定,也是为了与上位法相吻合。

  而另一方面,监管层也参考了外国的网贷行业发展情况。在美国和英国,P2P普遍都是小额业务为主,5万美元是上限,平均金额更低,因此《办法》设置了近似的标准。

  此外,郭宇航还透露,从2014年到2016年,不下十次的内部闭门会议里,多数提供意见的P2P平台都偏保守,且多是以小额分散业务为主,看到“指导意见”大局已定之后,也都拥护小额分散业务作为主要业务方向,这一点与监管层不谋而合。

  据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介绍,从调研情况来看,2400多家网贷平台中,多数风险控制比较好,经营正常的,都是做小额贷款;做大额业务的,多数涉及到自融自保、期限错配以及资金池。另外,多数大额的资产,都是通过线下手段来收集客户,只是将传统银行干的业务换了一个名称,并不是真正的互联网金融。

  企业贷、房贷成重灾区

  记者注意到,按照新的借款余额上限规定,目前大多数平台都不符合这一要求。根据网贷之家的压力测试结果,以限额20万元为例,851家样本中超标的平台数量占比达到96.83%,涉及待还占比达到73.07%,涉及借款人数占比为2.99%。

  其中,以企业贷款、房产抵押类贷款为主要的平台,受到的冲击最大。

  数据显示,7月底,企业借款人待还金额超过100万元的人数占比达到了5.41%,待还金额占比达到了78.09%。可以看出企业借款人借款金额较为集中,约5%的企业借款人占据了近八成的代还金额。

  而在以个人借款为主的平台中,房地产抵押业务的金额远超《办法》规定。以专做房地产业务的链家理财为例,7月底链家理财的人均待还金额为69.22万元,远超过个人20万元的标准。

  “在上海,平均一套房子价格都在200万元以上,就算按50%的抵押率,也已经达到100万元了。”某专注于一线城市房产抵押业务的平台负责人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这个标准对于北上广等一线城市的房价来说有点低。

  盈灿咨询分析师陈晓俊认为,以自然人信用借款为主的网贷平台合规转型的压力不大,房产抵押类的个人借款将受到合规挑战。对于法人借款来说,少部分企业借款金额较大,以这类借款人为主的平台,将面临较大合规转型压力。

  不过,这一标准也有可能因时而变。在记者发布会上,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表示,“这是暂行办法,也允许在下一步探索中,根据实践、根据事物的发展再进一步进行观察和探索。总的来说,我们认为暂行办法目前定的这个上限符合国际要求,也符合国内部分机构的实际。”

  肖飒指出,对于企业和其他组织而言,我们认为直接融资比间接融资成本低,建议在之后的修订中,随着时代发展做相应调整。

  超额存量贷款咋消化

  在为期12个月的整改期内,这些存量的大额款项该如何消化,成为了大多数平台必须解决的难题。

  那么,这类超限额的贷款总量有多大呢?

  据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初步统计,截至2016年7月底,P2P整体贷款余额在6500亿元左右,单一主体在单一平台待还本金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总额2500亿元左右。若不考虑提前还款和新增的贷款量,这些资金一年后(2017年8月15日)待还本金还有1600亿元,占比25%左右。

  零壹财经分析师徐锻表示,如果考虑单人单平台的20万元上限,以及一人多账号的情况,实际的超限资金总额以及比例还会进一步提高,行业整体超过借款限额的贷款可能达到4500亿至5000亿元。

  永利宝CEO余刚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要在12个月内消化这部分庞大的存量贷款,需要分不同的情况处理。对于100万元限额之内的借款,可以由个人名义转变为企业法人名义借款,以突破个人借款20万元的限制。对于100万至500万元之间的借款,平台之间可以进行合作,共同“拼单”一个贷款项目。对于500万元以上的借款,那么只能转给线下的小贷、信托等机构。

  微贷网CEO姚宏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经过自查,微贷网平台上90%以上的借款额度都符合规定。剩下约10%的业务会逐步消化,等待12个月后贷款余额自动降为20万元以下。如果经过测算,12个月后还无法满足要求的,会与借款人协商,将这部分资金转给其他金融机构。

  至于在12个月整改期内是否还能继续开展此类业务,各个平台的解读不尽相同。余刚对记者表示,未来平台业务肯定会转型,在没有与其他平台达成合作协议之前,不会再新增此类大额业务。

  但也有行业人士认为,12个月内能否开展超过限额的业务,需要根据平台自身情况决定。对于一些借款时间较短,或是经过测算,12个月后贷款余额处于规定范围内的业务,也可以继续开展。

  在合拍在线董事长王实看来,大额借款的需求不会消失,只会转移到监管环境以外,风险更大。“限贷会导致很多大额借款业务无法在平台线上开展,这些业务很可能转到地下,脱离监管,从金融监管层面来说非常不利”。

  大额平台站“三岔口”

  目前业内普遍认为,大额标的业务平台的出路有三条:业务彻底转型、合法规避监管以及找准定位收缩业务。

  从转型角度来看,如果要符合“小额分散”的特点,网贷业务转型的出路不外乎小额信贷、消费金融以及小额的车辆抵押贷款领域。

  但从去年开始,消费金融领域激烈厮杀,目前有近2000家P2P公司开始将重心投放在消费金融领域。此外,市场中还有9000家小贷公司、近200家分期公司、近20家持牌的消费金融公司以及以BAJT(百度、阿里巴巴、京东、腾讯)为代表的互联网公司。

  除了激烈的市场竞争之外,网贷平台的风控水平是另一个挑战。大额企业贷款和消费金融的风控逻辑并不相同。

  一位以企业贷款业务为主的平台负责人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大额企业贷款只需要查询股东背景、拥有抵押物,再加上相关担保机构的担保,就可以较好地控制风险。但是这个逻辑并不适合小额信贷和消费金融业务。

  而在车贷领域,市场竞争也已经非常激烈。姚宏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预计明年会有2000多家机构切入车贷领域,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甚至在局部地区会发生价格战,公司的资源储备、人力安排、品牌声誉将成为重要的竞争因素。

  第二条出路则是合法合规地规避借款限额的规定。事实上,《办法》出台之后,已有业内人士想出了“应对之策”。包括“银团贷款”模式、多设网贷平台以及分散借款人。

  所谓的“银团贷款”模式是指多家平台对同一借款人进行贷款撮合服务。但寻找什么样的平台来合作,以及其中的风控、担保权责也需要进行协调。

  余刚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未来网贷平台之间“抱团”的趋势会更加明显,风控标准接近、业务类型相似的平台会加强合作。“比如,风投系平台之间会互相介绍业务,上市系平台之间也会联手。”余刚表示。

  多设网贷平台是指,多家网贷平台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据《国际金融报》记者了解,已有平台计划多注册几家公司,以达到分散资金的目的。

  分散借款人则是指,借款人通过多个关联方来借款,以分散资金符合监管要求。不过,多米网创始人陈雄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有些平台的借款人比较优质,可能不愿意如此大费周章,就容易流失。

  而最后一条出路则是收缩业务。比如,一些平台选择转型做资产端,而放弃资金端的业务。

  事实上,已有一些平台提前布局。今年7月,美利金融就宣布退出理财业务,重点发力消费金融业务,包括二手车消费金融和3C分期业务。美利金融集团CEO刘雁南称,美利金融资金来源传统银行和各类理财平台,这部分资金规模更大、成本更低也更稳定。

  行业洗牌加剧

  业内普遍认为,《办法》出台将加速行业洗牌,未来一年行业会进入平台期,不会出现之前那样保持每年3至4倍的增长。

  根据银监会提供的材料,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共2349家,借贷余额6212.61亿元,两项数据比2014年末分别增长了49.1%、499.7%。

  海尔旗下互联网金融平台海融易CEO王伟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监管在无形中抬高了平台运营成本和门槛,行业优胜劣汰加剧,这个过程从业人员需要适应。

  姚宏判断,未来网贷平台数量将急剧缩减,最终将会只剩下200至300家的规模。

  此外,大部分网贷平台依然处于亏损的状态,主要靠外部投资资金输血。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借款限额的规定,限制了网贷行业的发展空间,而这个天花板会抑制资本进入。

  在《办法》下发当日,惟一一只在美国上市的P2P中概股宜人贷股价遭遇重挫,收盘下跌了6.92美元,收报24.52美元/股,跌幅达22.01%。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表示,《办法》整体趋严的监管态度是投资人看空P2P类投资标的的重要原因。

  但洗牌对于行业来说也并不全是坏消息。王伟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在这个过程中,会产生很多同业合作、资源互补、数据共享的新机会。

  王伟认为,同一借款人在不同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很难控制,目前P2P平台之间尚没有联网,需要在推动征信、信息共享工作上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这12个月是冬天,之后就会迎来春天。只要能挺过12个月,未来10年网贷行业会得到长足的发展。”上述平台负责人如此描述《办法》给行业带来的深远影响。

  来源:国际金融报

编辑:谢孟欢

关键词:资金池;监管层;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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