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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明确现金贷整治七项原则 将于近期下发整治方案

2017-12-01 17:4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2月1日消息(记者 马文静)为遏制现金贷乱象,监管大招频频。继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公室下发通知叫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之后,12月1日,银监会首度发声,现金贷整治方案细则将至。 
  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今日在银监会近期重点工作通报会上表示,为尽快遏制现金贷无序发展的势头,将把现金贷业务纳入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范畴,对存量的机构和业务进行集中规范和整顿。她透露,现金贷风险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将于近期下发。
  规范持牌金融机构合作行为 推出“负面清单”
  据悉,今年年初,银监会P2P网贷整治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将P2P网贷机构开展现金贷业务纳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同时明确了核查处置的依据和整治要求。今年4月,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要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通过以上的措施,P2P网贷机构开展现金贷业务的整治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各地网贷整治办正在继续推进验收和整改工作。”冯燕称。
  她表示,考虑到现金贷业务比较复杂,涉及到机构主体较多,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具体而言,在机构层面,主要从纠偏网络小贷、规范持牌金融机构合作行为、完善P2P现金贷业务,以及打击取缔非持牌放贷机构等四个维度进行规范。同时按照问题导向原则,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在业务层面从降低高息费,打击不当催收、严禁多头借贷、以贷养贷、高杠杆和加强客户信息保护等方面来进行规范。
  现金贷整治遵循七大原则 方案将于近期下发 
  发布会上,冯燕介绍了接下来现金贷整治工作将遵循的七条原则。
  第一,要求发放贷款的主体必须持有放贷业务相关牌照,对于没有经过批准的非法放贷业务和机构,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和取缔。
  第二,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的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该严格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定,禁止发放违反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
  第三,各类机构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第四,各地的小贷公司监管部门不得新批设网络小额公司,不得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并对存量的机构和业务集中进行规范、整顿。相关部门正在起草网络小贷公司风险整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
  第五,各类机构要遵守了解客户的原则,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危机。
  第六,各类机构应当坚持审慎经营的原则,全面考虑信用记录确实、共债、欺诈等因素的影响,加强风险防控。
  第七,各类机构要加强客户信息的保护,不得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个人得信息。
  冯燕透露,下一步,现金贷业务将纳入本次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范畴,相关的整治要求将形成文件,于近期下发。
编辑: 王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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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明确现金贷整治七项原则

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表示,为尽快遏制现金贷无序发展的势头,将把现金贷业务纳入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范畴,对存量的机构和业务进行集中规范和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