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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评估被罚没400万元 因对保千里重组报告存“误导性”陈述

2018-11-29 20:4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1月29日消息(记者 王雨馨)29日晚间,证监会对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评估”)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银信评估400万元人民币。

  从处罚书具体内容看,因出具的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千里”)重组评估报告存在误导性陈述,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了严重误导,证监会决定责令银信评估改正,没收评估业务收入10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此外,证监会对责任人梅惠民、李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责任人龚沈璐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经查明,2014年5月20日,银信评估与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5月5日更名为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受托对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千里电子)截至2014年3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约定评估服务收费100万元。

  在进行评估时,保千里电子对银信评估提供了多份虚假意向性协议,而银信评估未对其中作为未来销售预测的意向性协议适当关注并实施有效的评估程序,导致评估值高估。

  银信评估于2014年10月10日出具的评估报告显示,按照收益法评估,评估后保千里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8.83亿元,评估增值26.26亿元,评估增值率高达1021.09%。其中,梅惠民作为首席评估师、李琦和龚沈璐作为注册评估师分别在评估报告签字。

  “经查明,银信评估未对作为未来销售预测的意向性协议适当关注并实施有效的评估程序,导致评估值高估,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评估底稿中缺失部分合同评估资料及评估记录。处罚书显示,在评估项目的工作底稿中,银信评估制作的《汽车前装项目进度表》包含23个项目合同,但后附项目合同仅有15份,8份缺失。评估底稿中也未见有关核对协议原件评估程序的记录。

  证监会上述负责人称,银信评估对保千里电子全部股权项目进行资产评估时,未勤勉尽责。首席评估师梅惠民、注册资产评估师李琦、龚沈璐在评估报告上签字,是对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编辑: 马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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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晚间,证监会对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评估”)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银信评估4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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