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自2020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自2020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自2020年1月1日起,取消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其实,在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上,我国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就逐步陆续发布。包括:将券商、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

  2019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上,中方也宣布将提前一年全面放开金融业股比限制,金融业全面开放提速。

  今年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宣布了一系列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在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中明确提出,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