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办公室近日表示,将于近期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其中,包括将出台《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新三板改革。业内人士预期,转板机制落地渐行渐近,有望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建立转板机制 促进互联互通

  《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于3月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安排、监管安排等方面。

  根据《指导意见》,试点期间,符合条件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可申请转板到科创板或创业板上市。申请转板上市的企业应当为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且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还应符合转入板块的上市条件。交易所可根据需要,在上市条件中对股东人数、持股比例、市值及流动性等提出要求。

  “转板上市制度完善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之间的关系,将影响整个精选层的投资逻辑。目前精选层各项制度安排已逐步落地,新证券法实施、注册制改革全面推行等均将为转板制度出台提供保障。”安信证券研究所总经理助理诸海滨指出。

  “建立转板上市制度是市场主体的迫切需求,转板制度的探索和建立,将大大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为企业融资提供更加系统的、全生命周期的资本服务。”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认为,新三板与交易所上市板块相比,在流动性、估值水平、融资规模、股东退出便利性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随着公司成长发展,部分挂牌公司会产生转板上市、获取交易所市场服务的需求。

  完善市场分层 对接区域股权市场

  业内人士指出,监管部门明确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公司到新三板挂牌或证券交易所上市。这将有利于新三板市场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对接,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塔基部分的互联互通。

  中国国际科促会理事布娜新认为,建立新三板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合作对接具有三方面重要意义,包括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能力;为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提质增效注入新动能;进一步实现公开证券市场与私募股权市场的互动。

  全国股转公司总经理徐明此前发表署名文章表示,全国股转公司将深化与区域股权市场的合作对接,研究区域市场优质挂牌企业更顺畅转到新三板的机制。

  提升服务能力 促进功能发挥

  分析人士指出,转板上市服务对象主要为经过新三板培育已成长壮大的公司,其转板上市需经过公开发行、在精选层连续挂牌满一定期限、符合交易所上市条件等多道门槛检验,不会出现大量优质公司快速转板上市的情形。

  “转板上市实施后,不会出现大量优质公司快速转出的情形,也不会影响新三板市场生态。”诸海滨分析,本批创新层企业调整后,目前创新层中共有695家公司符合精选层财务条件,占比66%,未来公开发行进入精选层的后备企业资源充足,无需担心优质公司流失的问题,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良性运作才是改革成功的核心因素,而精选层的带动和激活作用也将逐渐发挥作用。

  此外,专家认为,新三板与其他板块是错位竞争关系,转板上市与IPO不存在制度套利空间。新三板业内人士、董秘一家人创始人董秘崔彦军分析,转板上市的目标群体为通过新三板培育逐渐成长壮大的精选层公司。精选层在交易规则、流动性水平、公司监管等方面与交易所市场趋同,与交易所市场具备相似的市场有效性,转板公司在上市前后不存在制度套利空间,可以有效防止跨市场制度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