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25日消息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咸宁银保监分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安支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咸银保监罚决字〔2021〕4号)。因遗失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人保财险咸安支公司被罚3000元。

经查,人保财险咸安支公司存在“遗失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8月30日,人保财险咸安支公司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上交人保财险咸宁市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用于换发新版许可证。途中,不慎将许可证遗失。2021年9月1日,人保财险咸宁市分公司向我分局报送《关于咸安支公司经营许可证遗失的报告》,并于2021年9月7日在《咸宁日报》刊登许可证遗失公告。时任人保财险咸安支公司经理刘刚对许可证的遗失负有管理责任。

综上,咸宁银保监分局决定对人保财险咸安支公司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时任人保财险咸安支公司经理刘刚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截图自中国银保监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