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14日消息(记者刘柏煊)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小店经济”相关的政策利好正在加速落地。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制定印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延缓缴纳政策具体怎么延?怎么享?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对此一一作出解答。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预计全年为企业新增减负超过2.5万亿元,其中重要一项就是——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缴纳一律延缓到明年。

  对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具体怎么延、怎么缓?

  刘宝柱解答:“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7月、10月办理第二、三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只申报不缴税,应缴税款延缓至明年1月同2020年第四季度的税款一并缴纳。”

  那具体怎么享受?关键是8个字——“自行判别、申报享受”。刘宝柱说:“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便利纳税人操作,企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自行计算延缓缴纳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说完小型微利企业,再来说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刘宝柱表示:“个体工商户可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暂缓缴纳当期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那么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又该如何享受?“个体工商户享受延缓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在按规定办理完当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后,申报系统将默认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在政策规定的延缓缴纳期限内,无需缴税,也不征收滞纳金。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刘宝柱说。

  观点指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当中,大部分是联系千家万户的“小店经济”。通过税费优惠政策精准帮扶,有利于保住群体庞大的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有利于托住就业和民生的底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