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2日消息(记者任芳言)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证监会日前研究制定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下称《管理规定》),目前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管理规定》明确了三种暂缓与豁免方式、两种暂缓与豁免信息的类型,还提到上市公司可采用代称、打包、汇总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进行豁免披露。

什么是信息披露的暂缓和豁免?相关规则的明确有助于解决哪些问题?对此,经济之声《财经态度》采访了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

田利辉表示,信息披露的暂缓和豁免是指上市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暂时不披露或不用披露某些信息,因为这些信息可能属于国家机密或商业机密。暂缓或豁免披露有助于上市公司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司自身竞争力,《管理规定》对相关规则进一步明确,有助于让信息披露制度更加规范、清晰,防止信息披露不当或信息披露过度引发的市场波动和风险。

《管理规定》要求审慎确定暂缓与豁免披露事项范围。田利辉表示,信息披露的原则性要求是真实、准确、完整,明确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是为了更高质量的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要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规定申请,防止滥用暂缓披露或豁免披露。

田利辉还提到,在此过程中,除了压实上市公司内部责任,还需要借助外部监管的力量,做到内外并重。监管机构要引导上市公司形成妥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增强对豁免披露事项的监督能力,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保护好投资者权益,守护市场公平。

编辑:王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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