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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财经评论 > 正文

专家称按家庭征个税不可行 评:改革申报办法或可实行

2012-07-25 16:35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导语】有专家提出我国按家庭计征个税不可行,引发公众热议。7月25日,经济之声评论:有困难不等于不可行,个税改革应该迎难而上。

  中广网北京7月25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税收关乎每个人切身利益,每一次有关税收的话题,总能引起广泛议论。而这次引发公众的热烈讨论的是,按家庭计征个税可行还是不可行。财政部科研所专家提出,我国按家庭计征个税不可行。他认为,从现实条件来看,按照家庭征收未必是最优选择。在我国,最复杂的是工业化、城镇化背景下的劳动力、人口和家庭的流动。这就出现了“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夫妻分离”等大量跨越时空的家庭结构。在这种情况下,让家庭来申报应税所得,会使成本高到难以实施的地步。这番言论一出,立刻引发社会热议。有评论认为,按家庭计征个税“非不能也,是不为也”。当然也有支持的意见认为,我国国情复杂,家庭征税确实难以实施。

  综合来看,在我国要想实现按家庭计征个税难度非常大,这一点必须承认。不过,按家庭计征个税既然更客观、更能体现公平,就应该是我们迎难而上的努力方向,有困难不等于不可行。究竟是“不可为”还是“不作为”,这个问题要搞清楚。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评论这个话题。

  按家庭计征个税并不是新鲜事,在其他国家也不少见。此前社会舆论已有多次呼吁,希望按照家庭状况做个税的“减法”,一项网络投票也显示,大多数投票者都赞同按家庭计征个税,但始终是雷声大、雨点小。按家庭计征个税为什么一直没有进展?

  刘桓:我认为,中国要想实现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个税的扣除是要条件的,百姓们都觉得这个公平,但如果基础条件不具备的话,这个办法实施起来还是有困难。我个人理解,这个条件和征管的水平,我们国家个税增长的方式有关系。中国目前个人所得税征管方法,首先是分类分项所得,税务局向百姓并不是直接征税,而是通过中间人,如企业的会计、财务等报税,这个做法使得我们按照家庭扣除的办法不行。因为一个会计不可能给一个人扣三月个人的费用支出,一个人扣五个人的费用支出,他没这个权利。按家庭计征实行扣除是最基本条件。

  有人提出从现实条件来看,按照家庭征收未必是最优的选择,我们国家按家庭计征个税不可行。现在大家都非常想知道,按照目前我们这个国情,我们到底能不能够按家庭计征个税。

  刘桓:从社会发展来看,按家庭计征个税是世界上的潮流,各个主要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只要条件具备一般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计征个税,比如美国、日本等,税收都是这个做法。我们中国目前要走这个道是毫无疑问的。从我们国家税收改革长期来看,个税改革是要推进的,着眼于全面性的自主推进。自主推进里,最公平的办法就是按照家庭人口计征,但是问题在于按照家庭人口计征首先得需要改善申报制,不申报个人收入无法确定,申报以后由税务部门判断数字是真的还是假的,家庭人口是多还是少,只有这个做到,才可以按照家庭扣除。但是百姓对中国申报制的认识不足,这方面工作还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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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邹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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