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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锡军:不良信用存留5年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

2012-11-08 13:20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导读】征信管理条例有望近期出台,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存留5年引发争议。11月8日13点,经济之声评论:不良信用存留5年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

  中广网北京11月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根据8月1号开始启用的新版个人征信,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5年存留时间引起了广泛争议。个人征信报告,俗称"信用证明",相当于"经济身份证"。目前,个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就可以免费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申请查询自己的征信报告。如今,除了个人申请贷款和办理出国手续,某些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也会以个人征信报告作为个人信用的重要参考。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赵锡军评论这个话题。

  赵锡军表示个人征信体系的建设是市场经济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个人的信用记录保存多长时间与国家具体社会经济状况和个人参与社会经济建设的程度密切相关。

   赵锡军:目前我们国家处于经济发展比较快的时期,个人参与的社会经济活动越来越活跃。这就需要一个跟这个状态相适应的信用保存期,我个人认为5年是一个比较恰当的时间。这个时间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以后的实践过程中如果发现需要改进的地方,我们可以做一些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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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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