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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光远:解决小产权房顽疾 考验政府大智慧

2014-01-06 09:28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财经北京1月6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各地密集部署清查小产权房,国土资源部要求坚决"拆除一批"、"查处一批"。1月6日9点,经济之声评论:解决"小产权房"顽疾,考验相关部门"大智慧"。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到,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但并不是意味着可以自由买卖宅基地。针对一段时间以来,小产权房能否转正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负责人做出最新表态:各地要按照要求坚决做到"三个一批",也就是坚决拆除一批"小产权房",坚决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严肃追究一批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其实从去年11月下旬,国土部和住建部就已经联合部署了"小产权房"的查处工作。有专家认为,之前不少公众误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农村土地政策的信息,以为"小产权房"可以悄然"转正",导致小产权房的顶风热销现象,国土部的这个表态,将给这种热销再浇一盆冷水。也有专家认为,购买小产权房的是弱势群体,对于已经存在的小产权房,政府可以让步;对于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要严查;对于部分小产权房建设不合理,比如建设在马路中间,影响当地社区的公共利益,需要依法拆除。尽管拆有拆的道理,不拆有不拆的理由,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解决"小产权房"问题,一定不少件简单的事情。总量超过70亿平方米的小产权房,是在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下,伴随城市化快速发展和商品房价格快速上涨过程中出现的,跟很多人、很多地方都有密切关系。解决好小产权房顽疾,真要考验相关部门的大智慧。

  对于"小产权房"的危害,国土部与住建部此前发布的通知指出,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严重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首先我们可以肯定的是,此次相关部门拆除小产权房的做法,将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我们还想探讨下,除此之外,还有哪些好办法?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经济学者马光远马光远:我觉得这样的,首先是我们一直对这个政策本身有一个正确的理解,现在拆的、查的、警示的都是临时规定是在建在售的,也就是目前还正在建设的,正在销售的,而不是说以前存在的一些存量,我们现在的政策基本上可以说是它是一分为二的,以前形成的存量房,等待政策明确以后,再进行解决,但是现在正在在建的、在售的是坚决不允许,所以我觉得对政策本身,未来的把握,应该有一个比较正确的把握,那么现在总体政策来讲,在建在售的本身,政策限定的非常严厉,也就是坚决不允许。以前存量房在过去底数的基础上,未来可能出台相应的一些政策。

  主持人:大家应该明确了,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对它们应该是坚决查处,大家也非常关心就是刚才您说的大批的存量房,这个问题到底应该怎么样解决才好,从您的观察角度,您认为什么样的方法是比较稳妥的呢?

  马光远:我觉得因为清查小产权房,清查到今天为止已经很多年了,而且参与的部委非常多,大家不断的在想办法,说明这个问题非常复杂,涉及到土地问题,涉及到住房问题,涉及到以前我们整体包括政府的保障房不到位等等很多的问题,所以我觉得这个问题它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到现在为止,第一个我想首先要做的是把底数摸清楚,究竟有多少,大家的说法也是不一样的,但是总之来讲,总量是比较大的,应该说占我们现在整体住房的有人预估说面积达到20%以上,所以这么一个庞大的面积简单的拆肯定是解决不了问题的。第二个是考虑到土地制度的变迁,比如说我们现在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集体建设用地同地同权等等,究竟怎么样去理解?究竟怎么样把它和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对接起来,大家也在探索,所以我觉得目前最主要的就是在一分为二的基础上,比如说现在在建在售的这些你接着要拆、接着要查,但是你前面的政策,在这个基础上我觉得一方面要照顾到历史,照顾到我们土地改革的现实,照顾到我们城镇化过程中整个房地产住房制度不断完善的这么一个事实,然后分门别类的进行解决。我想这个问题之所以复杂,是因为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所以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我觉得非常考验相关部门的智慧,所以大家怎么样进行妥协,怎么样最终达到一个让大家感觉到既尊重法律,又尊重历史,同时照顾到现实的这么一个政策,我觉得非常重要。

  主持人:应该如何在不违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前提下,在不危害国家粮食安全,不损害城镇化进程,不损害农民利益,以及集体所有制的情况下,解决好小产权房问题?有人认为:不与规划相悖的"小产权房",不妨进行政府或社会组织回购,转化为保障房的有效供给。因为这样既解决了"小产权房"的退出、中低收入人群居住保障的问题,也杜绝了资源浪费、环境污染。这种办法是否可行?

  马光远:我觉得应该说大家在整个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过程中提出了非常好的,非常多的建议,这些建议我想在未来整个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过程中可以作为有关方面出台统一政策的标准,我觉得允许地方根据各自的情况去试,但是有一些不要去碰,你比如说带有耕地的,根据我们对耕地严格保护的原则,这个不能碰,还有明显违背城乡规划的一些,比如说住房的品质方面,比较差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等等,我想解决这些大家没有疑义,但是更多的是你比如说怎么样把它跟保障房结合起来,我们说保障房不多,能不能一部分解决保障房,深圳曾经想做一些尝试等等,我觉得应该允许大家去试,应该允许对方通过灵活的探索找出小产权房解决之道,我们需要一些平衡点。

  主持人:有业内专家认为:应抓紧进行"小产权房"相关法律的修订,法律的明确有利于执法,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问责规定与清退时间表。那么,法律的杠杆是不是解决小产权房的"紧箍咒"?

  马光远:法律问题很重要,现在关键是,因为有些比如说我们有些集体土地制度也要改革,改革可能要进行修订法律,所以我们应该是一方面要尊重现有的法律,同时考虑到我们未来整个土改的需要,可能法律要做一些修订以后,要考虑到未来法律的一个需要,当然法律总体来讲,在整个解决小产权房的过程中,我们的焦点问题是法律问题,因为小产权房本身就现有的法律来讲的话,它的违法点是非常多的,所以我们说究竟怎么样把我们的法律,现有的法律跟未来修订的法律在整个解决小产权房过程中把握一个平衡,法律的平衡也非常重要。我们现在如果说把所有的小产权房认为,所有的都是违法的,那肯定只有一个字就是拆掉,但是我们说问题复杂到这么一个程度,简单的讲它违法,可能我们找不出解决问题之道,所以方方面面我们看到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都在考验智慧,政策的智慧,法律的智慧,大家包括对小产权房包容度的智慧,我觉得智慧非常大。

  主持人:给大家提出了很多的难题,但是我们也希望能够比较好的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您刚才也提醒大家了,目前来看,一些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管理层对它的查处力度还是很严的,我们建议大家不要再买这种小产权房了,自己的权益也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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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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