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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专车发票变代驾劳务费发票致用户报销难

2015-04-10 17:43: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财经北京410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专车业务的兴起,给人们出行提供了一种心的舒适便捷的途径。因此,有不少人出门都会选择专车。而另一方面,对于专车服务的不满和职责也在增多,甚至有媒体报道,专车司机出现了中途甩客的行为。而滴滴专车的发票,又在今天引起了媒体的关注。

  根据报道,嘀嘀打车的手机应用中显示,滴滴专车可以开具发票,不过需要满200元才可以免去发票邮寄费用,其他细节均未做标注。因此,有用户专门攒了500多元一并要求滴滴专车开具发票。几天之后,发票倒是开来了。不过用户拿到的确是一张“代驾劳务费”发票,跟一般常见的出租车发票并不相同。

  同时,开具发票的公司也不是滴滴打车所属的“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而是变成了一家不太知名的公司。这样一来,消费者拿到的发票无法按照差旅费在单位报销。经过几次沟通之后,消费者和嘀嘀打车始终没有讨论出令人满意的解决方式。

  像这样的情况,在深圳出现过,在北京也出现过,可以说,这并不是操作过程的疏忽导致的漏洞。从事情的过程中可以发现,滴滴的做法的确存在问题;另一方面,我们似乎也要问一问,专车这种受到消费者认可的新业务,能否进入被出租车公司垄断的市场,激活相关领域的竞争呢?如果打破出租车行业的垄断,消费者是不是就不用再面对专车发票不能报销的尴尬了呢?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表示,用户使用专车之后要求开具发票这是合法的权利,也是商家法定的义务,如果不开发票肯定是违法的,损害了用户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相关的法规。

  赵占领:谁来开发票取决于用户享受到什么服务,费用实际付给谁,专车服务中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实际上涉及到四方,有专车平台、汽车租赁公司、劳务派遣公司、还有用户,专车平台本身并不提供车辆的租赁和价值服务,它提供的只是信息发布平台,所以专车平台没有义务开发票。

  用车过程中涉及汽车租赁公司,它提供车辆给用户,双方之间是租赁关系;另外一个是用户通过专车平台找到劳务派遣公司的司机,由司机提供驾驶服务,双方之间是代驾关系,所以用车过程中,从事经营行为的是租赁公司和劳务公司,原则上应该由双方分别开发票,一个是租赁费,一个是代驾劳务费。

  不过,赵占领表示,这种开具发票的方式操作起来存在困难。

  赵占领:用户所支付的每笔具体的费用,很难说清楚租赁费和代驾费分别是多少,所以目前采取这种由劳务公司统一代开代驾劳务费发票是个变更的方法。但消费者面临一个尴尬的问题,可能无法正常报销,要解决这个问题的话应该说有两个办法,一个是租赁公司开租赁费,另外一个是劳务公司开约车服务费。但这需要跟事务部门沟通。

  中华工商时报总编辑助理张立栋就此进行评论:

  张立栋:专车提供的并不是一对一的服务,是几方合起来提供的一种综合服务,所以直接开一种发票确实是比较困难的。但是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专车政策迟迟不能明朗化,这个行业合法的地位没有得到承认,这就造成技术上的难题。

  另有有法律人士表示,滴滴专车的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滴滴专车没有在明显位置标识甚至完全没有标识对于所开发票的相关细节,给消费者带来了误导,使得消费者拿到发票后才发现可能不能作为报销使用。关于寄送发票要收取消费者运费之事,也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因为消费者购买专车服务是理应无偿获取发票的,收取快递费用的做法是不合规的,应予以纠正。

编辑:马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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