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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不合理低价游 从哪里打开缺口

2016-12-02 15:41: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2月2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长期以来,不合理低价游被市场诟病,国家旅游局今天启动抵制不合理低价游、明明白白去旅游全国宣传活动,首站选在了北京东城区新鲜社区。

  在今天上午的活动现场,来自国家旅游局、北京市旅游委以及北京市旅行社协会等单位的负责人,主要向社区老百姓讲解了什么是“不合理低价游”,即少数不法经营者抓住人们贪便宜、图小实惠的心理,用超低的价格吸引游客,在旅途中与购物店相互勾结,巧立名目欺骗诱导甚至强迫游客购物,或者减少行程,安排游客参加自费项目从中获取高额回扣。这种行为不仅影响了游客的旅行体验,也侵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因此,国家旅游局提醒市民,如果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是旅游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就是不合理低价了。目前,全国有近千家旅游企业自愿签订了《旅行社诚信经营承诺书》,大家也可以通过已签署承诺书的旅行社名单来查询该企业是不是合规。另外,活动号召全民积极参与,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如果大家未来在旅游途中遇到了不公平待遇,或者想知道维权时哪些证据有价值、取证后如何维权等,也可以向社区里的旅游志愿者了解情况、寻求帮助。

  不合理低价游是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令人防不胜防。虽然各级旅游部门对不合理低价游持续进行打击,行业协会和媒体也常年警示不合理低价游和零、负团费游,但不合理低价游仍是我国旅游市场的顽疾。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针对旅游市场乱象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条例、法规和文件,进入今年10月,国家旅游局更是连续重拳出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整治“不合理低价游”的专项行动,显示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游客合法权益的决心:针对今年国庆旅游情况发布“红黑榜”,把不规范旅行社列入黑榜;10月13日,印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10月14日,宣布联手泰国旅游局打击泰国低价游;10月下旬,约谈和点名批评9家旅游企业;11月2日,公布全国668家自愿承诺做诚信经营旅行社的旅游企业。目前,已有100多家违法旅行社被查处,一批涉嫌与旅行社进行违法交易的购物场所正在接受调查。

  监管从未手软,而不合理低价游却总能“春风吹又生”。然而在这场游戏中,没有人是赢家:游客抱怨强制消费和购物;导游觉得收入太低或没有固定收入不得不依靠强制购物;旅行社认为行业内的恶性竞争,迫使自家不得已加入“不合理低价游”的队伍;旅游目的地的形象也因此大打折扣,体验糟糕的游客恐怕不会再当回头客……为什么表面上看并没有赢家的“不合理低价游”会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利益链条?“合理”与“不合理”究竟靠什么来界定?

  打击不合理低价游,从哪里打开缺口?关于此话题,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博士做出了点评。

  刘思敏:不合理低价游的问题由来已久,大家都非常关注,很好奇对游客而言其诱惑力到底在哪里。其实很简单,就是低价。我们刚刚从一个物质财富比较贫瘠的社会走过来,大家对物质的感受是最直观的。而且居民的消费习惯也是要货比三家,“比三家”很多时候比的就是价格,哪怕价格低一点,消费者都觉得是得到了实惠。但旅游消费跟日常普通消费品的消费不太一样。消费工业品,可以先试用、先试吃,即先品尝看质量好不好、考虑价格合不合理,在同等质量的情况下,如果价格便宜,消费者确实得到了实惠。而旅游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是同时进行的,没有办法提前品尝,但我国的消费习惯是货比三家,所以,对价格的极端偏好使得低价游非常具有诱惑力。

  就现在的旅行社行业来看,门槛相对是比较低的,所以,旅游市场基本上属于供过于求的状况,包括导游行业也是这样。既然供过于求,旅游消费的需求量不能与旅行社庞大的供应力相适应,就必然产生恶性竞争。这种情况下,旅行社当然就会利用消费者不成熟的、偏爱低价的消费心理,设置价格陷阱,通过诱导甚至是强迫的方式让游客参加自费项目、进行购物,以此收回成本和获取利润。

  对监管部门而言,情况确实也比较尴尬。全国有几万家旅行社、几十万条旅游线路,有些旅行社还有大量的承包部门,而旅游部门现有的执法力量是非常有限的,更何况合理不合理的界限是比较模糊的。因为现在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根本就在于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而供求关系是瞬息万变的。尽管在整治过程中,我们可以提出产品价格与指导价的差距在30%以上属于不合理低价,但当管理部门具体确定市场指导价时,难度实际上是非常大的。市场是变化的,再加上还有促销、甩尾货等因素,产品出现的低价可能是合理的。“合理”与“不合理”区别起来非常难,导致了监管难度非常大。

  为了实现监管的突破,国家旅游局在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活动,特别是在云南,有六部委联合搞整治,不仅整治组团社,还整治旅游目的地及其购物店的全产业链,而且投入了强大的执法力量。这样的执法活动对于维护《旅游法》的尊严确实是非常必要的,但整治活动不能只是“一阵风”,就效果来看,半年内恐怕都不能斩草除根,至少得坚持一年以上,才可能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产生比较好的、持续的效果。但这种专项执法必定是不可能长期持续的,因为其动用的执法力量实在是太大了,成本也太大了。归根结底,法治社会要靠法律来维护市场环境。应该在现有的专项整治基础上,尽快修改《旅游法》,把执法重心放到打击强制交易和商业欺诈上,把强制交易和商业欺诈的各种情形加以细化,按严重程度不同,对每一个等级的处罚要规定得清清楚楚。这样一来,游客在维权时就心里有数了,执法者执法以及法院判决时的可操作性也非常强。

  最重要的是应该加大惩罚性赔偿的力度。现在游客被欺诈的数额可能也不是特别多,比如几十块钱、几百块钱或者几千块钱不等。如果只是退一赔一或者免费退货,游客的维权成本太高,收益又非常小,维权积极性就不会高。如果加大惩罚力度,比如游客被欺诈或被强制消费一万块钱能获得100倍赔偿,维权成本降低、收益增加,游客的积极性就会被调动起来,而旅游企业的违法成本会大幅度提高。特别像强制交易、胁迫交易的情况,企业已经到犯罪的程度了,就要跟《刑法》对接加以惩处。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实现长治久安的突破。

  当然,社会和媒体也要加大对游客的教育力度。旅游消费者不能贪图低价,要向品牌旅行社集中。只有游客认可服务的价格、愿意为服务买单,并认可品牌的价值,才能促使旅行社寻找品牌定位、提供有实力的服务,才能对市场形成正向激励,才能对不良旅行社产生打击和淘汰的作用。

编辑:邵柳

关键词:低价游;国家旅游局;新鲜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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