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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智慧 亚洲经验】构建以“清”为基准、用“亲”作杠杆的营商环境

2018-04-09 17:2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9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今天(9日)上午,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分论坛——“政商关系的‘亲’与‘清’”在博鳌会议中心举行。

  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主席第一次用“亲”和“清”两个字精辟概括并系统阐述了新型政商关系。2017年,“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被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到今年全国两会,社会各界对新型政商关系的认识逐步深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已经形成共识。

  在“政商关系的‘亲’与‘清’”分论坛上,商务部前副部长廖晓淇表示,政府对企业的关系应该是服务和监管。长江商学院院长项兵表示,政企之间的良性互动会越来越重要。新加坡通商主席李奕贤则以新加坡的情况举例说,政府会通过各种各样的委员会收集企业和企业家的意见,怎么发展行业、政府应该怎么帮助,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从政府和企业各自的角度怎么理解“亲”和“清”?旧的、边界不清的政商关系又会带来哪些问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所所长匡贤明认为,当前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核心就是处理好政商关系,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是市场的主体。用“亲”和“清”这两个字来表述政府和企业的关系,非常形象生动。

  匡贤明表示,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所谓“亲”,就是要坦荡地同民营企业交流,靠服务赢得民营企业家的真心;所谓“清”,就是和民营企业的关系要清白、纯洁。而对民营企业家来说,所谓“亲”,就是主动和各级党委政府多交流、多沟通;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不能依靠关系来发展生产。

  匡贤明认为,过去由于多种原因,政商关系在“亲”和“清”上存在“亲”有过而“清”不足的现象。有些企业和政府官员交往过甚过密,发展企业不是依托于顾客的需求,而是依托于所谓的关系,这会破坏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亲”和“清”是处理政商关系根本性的原则。匡贤明强调,过去几年,尤其是十八大以来,处理好政商关系已经被摆到非常重要的位置。政府简政放权、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等,在公平竞争上走了很大一步。下一步,要继续推进某些垄断行业的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构建一个以“清”为基准、用“亲”作杠杆的制度环境。

  匡贤明表示,对企业来说,亲清政商关系最大的好处是稳定预期,不受某些政府官员的变动而影响自身的决策。企业做到既“亲”又“清”,就要回归本位,回归初心。企业的初心就是为顾客服务,满足社会的需求,再加上营商环境的改善,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降低,将有效助力企业发展以及我们国家的中长期发展。

编辑: 昌朋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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