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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回应知识产权案“赔偿低”:将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

2017-04-25 08:4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25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昨天(24日)开始启动2017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活动,并发布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6—2020)》。

  以问题为导向 建立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赔偿体系

  针对当前社会上对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宋晓明表示,最高法将以问题为导向,解决瓶颈性难题。其中,对于知识产权案“赔偿低”的问题,提出:建立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

  宋晓明表示,在立法框架内,用足、用好司法措施,依法加大对经济增长具有重大突破性带动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使赔偿数额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相契合;同时充分考虑维权成本,判决侵权人支付律师费等诉讼合理支出,对于恶意、重复侵权等严重侵权行为,加大赔偿力度,起到足以制止和惩戒侵权行为的作用。

  让权利人利益得到赔偿侵权人无利可图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最高法还公布了2016年知识产权案件的数据。2016年,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一审案件15.2万多件,比2015年上升16.8%。宋晓明表示,我国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在不断增强,知识产权的司法救济的及时性、便利性和有效性也在不断提高。“人民法院以充分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为导向,通过积极合理适用知识产权临时措施、科学计算损害赔偿数额等,提高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及时性、便利性和有效性。”

  根据最高法发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五年纲要,我国将建立起公平合理、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让权利人利益得到赔偿,侵权人无利可图。

编辑: 赵亚芸
关键词: 知识产权;最高法;赔偿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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