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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服务业新一轮开放 超1/4措施涉金融业

2019-04-11 11:0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11日消息(记者佟亚涛)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作为全国唯一的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北京服务业开放迎来更多政策机遇。今年年初,《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获国务院批复。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1%

  2015年5月,国务院批复在北京开展为期三年的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三年间,实施226项试点任务、21项开放措施。北京市副市长殷勇昨天(10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通过试点,北京聚集了一批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服务业主导型发展格局进一步巩固。2018年,北京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1%,比试点前的2014年提高了3.1个百分点;实际利用外资167.4亿美元,是2014年的1.85倍;服务贸易进出口额突破1万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占全国的五分之一左右。

  今年年初,国务院批复试点全面推进方案,北京迎来新一轮、为期三年的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不同于自贸试验区以园区为依托的开放模式,北京市的试点围绕产业在全市域展开。

  177条措施、金融业超1/4 强化金融管理中心功能

  作为北京的第一支柱产业,金融业开放是服务业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殷勇介绍,新一轮工作方案提出的177项具体措施中,涉及金融业的措施有47项,占比超过1/4。“我们支持符合条件的在京机构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目前我们正在跟国家监管部门积极对接,我们将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人民币合格机构境内投资者)这些业务资格的申请主体范围扩大至境内外机构在北京市发起设立的投资管理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等。”他说。

  殷勇说,在新一轮扩大开放中,北京将强化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各市辖区将扮演各自角色,更好服务国家金融改革开放和风险防范。当前是我国金融业开放的重大机遇期,也是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的好时机。通过新一轮的服务业扩大开放,北京将能够更好地发挥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的作用,为全国金融业的改革开放探索有益的经验。

  加强制度型开放,实行更精简负面清单

  试点开放,离不开制度的探索。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介绍,当代服务业的放领域正从传统的关税、通关等边境措施向知识产权、竞争法规等边境内措施拓展,对制度环境的要求日益提高。这次的试点方案在制度型开放方面作了更多更深入的探索,进一步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服务标准、市场规则等制度规范与国际接轨,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着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更加注重法治保障。

  在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中,北京市探索“全领域”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殷勇说,北京将实行更精简的负面清单,推进更多服务业业态的集聚和发展。首先,要执行全国版的外商投资的负面清单。其次,在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的方案里,国务院批准北京可以先行先试自贸区版的服务业开放举措。在这个基础上,立足北京的城市战略定位,进一步探索服务业开放的准入。

  68项开放创新成果形成全国示范

  北京在试点过程中形成的创新经验,也为在全国推广发挥了良好示范作用。李成钢说:“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它既涉及到准入门槛的降低,更涉及到环境的打造、制度的创新、服务的加强等多个方面。试点三年多以来,经过第三方评估,北京市的试点形成了68项开放创新成果,涉及到商事制度改革、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产业发展、区域合作等广泛领域。这些是北京市试点对区域乃至全国示范作用的一种体现,相关城市的发展可以更多地关注和借鉴。”

  北京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核心,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重要任务。结合京津冀产业发展的需要,方案提出了探索产业链引资合作模式,支持新设银行分支机构,开展保税维修业务、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交叉设点、企业信用信息共享等多项措施。李成钢说,这对三地的协同发展也将发挥积极作用。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说表示,北京发展服务贸易,要利用好京津冀一体化的趋势,不要变成一个孤岛。扩大北京服务业的辐射面,可以带动京津冀服务业整体发展,既对北京有利,也对京津冀地区有利,会形成良性互动。

编辑: 王笑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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