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14日消息(记者张茜 刘柏煊)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首次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即将到来,这意味着不少人还有可能再领到一波减税“红包”。《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14日出炉。这份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明年3月到6月,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需要计算今年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

  什么是“年度汇算”?为什么要进行年度汇算?如何进行年度汇算?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15日推出专题报道《年度汇算那些事》上篇。

  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今年1月1日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以来,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平稳落地,减税效应持续释放。

  值得关注的是,新个税法首次引入了个人“综合所得”以及“年度汇算”的概念。当一年结束后,个人需要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适用新的年度税率表,按年计税,税款多退少补,这就叫做年度汇算。像是美国、加拿大、英国、韩国、新加坡等国家都设置了这样的制度。

  年度汇算有利保障纳税人权益

  那为什么要进行年度汇算?中国社科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年度汇算是与综合税制以及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相配套的一项制度,是为了更好地保障纳税人的权益。

  “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之后,我们建立了综合所得这样一个制度,也就是把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收入合并在一起,适用一个综合的累进税率。因为发放这四项收入的单位他们是不知道你的综合收入的,所以我们要建立汇算清缴这个制度。另外,在我们去年引入的专项附加扣除这个制度里面,比如大病扣除这一项,你是需要自己去申报的。所以汇算清缴制度是在个人所得税迈出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这一步之后,必然要做的事情。”他说。

  另一方面,年度汇算也是实现税负公平、确保综合税制发挥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功能的一项重要制度。

  张斌说:“总收入相同,但税负不同,这是原来分类税制一个最大的弊端。我们之所以推出综合与分类税制相结合,把这四项先综合起来,就是让这四项综合所得收入相同的人,税负基本相同,这是我们税负公平的体现。”

  可自己办、单位办、委托办

  具体到操作环节,纳税人如何办理年度汇算?新出炉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主要有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委托办——可以自己办理,可以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办理,也可以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办理。

  长期研究一线税务实践的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一带一路”会计研究中心秘书长葛玉御认为,本次年度汇算优先在网络渠道进行办理是一大亮点。

  葛玉御说:“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这样的办理方式一方面方便纳税人,另一方面方便税务机关,降低税务机关的征管成本。而税务部门征管成本的降低将使税务局有更大的能力,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的纳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