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12日消息(记者刘柏煊)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你报税了吗”成为近期社交媒体上的热议。我国税收史上首次个税年度汇算正式开启,多省份已陆续开放了网上办理渠道,北京也在10日开通了手机端远程办税功能。什么情况可以“退”、什么情况需要“补”?

  对于我国税收史上首次个税年度汇算,要先理解两个概念,一个是“综合所得”,另一个是“年度汇算”。“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不包括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那么“年度汇算”就是将纳税人的“综合所得”,对照之前已经预扣预缴过的税款,实行“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退税?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财税专家葛玉御说:“有很多情况可以退税。比如,各月收入不均匀,1、2月份交了税,但全年收入不到6万元,按年来算不必交税的;比如该扣的扣除没有扣,来年汇算的时候再扣,都属于交多了,要退税。退税这件事儿不分收入高低,有的‘一顿操作猛如虎,申请退税两毛五’,有的风轻云淡之间退税五位数,不管多少,建议都要去申请,这是你应有的权利。”

  预缴税额高于应缴税额的可享受退税,反过来,预缴税额明显低于应缴税额的就需要补税。

  葛玉御说:“比如既有工资,又有劳务报酬,各项综合所得收入加总之后适用税率高于预扣率的,往往要补税。只要综合所得超过12万元,且补税金额超过400元,就必须补税。有人说我不想补,我把App卸载了看不见,是不是就不用补了,当然不是,你不仅要补税,而且还需要交罚款和滞纳金。”

  想要逃避补税要不得,同样,想要投机取巧多退点税也要不得。

  有网友分享了一个所谓的个税年度汇算“秘笈”。他先是在专项附加扣除模块给自己伪造了一条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然后又在年度汇算申报时给自己虚假填写了4000元的自然灾害受灾减免税额,使得年度申报后不需要进行补税。事后,他又意犹未尽,决定作废申报,又自行填报了一次,填入了不实的已缴税额,最终产生了2000多元的退税。

  对此,葛玉御提醒,这样的做法会踩到“红线”。“纳税人通过虚增扣除项目或减税项目逃税的,会成功吸引税务局的注意,面临税务行政处罚,计入纳税信用档案。”

  新个税法实施已满一周年,本次的个税年度汇算也是个税改革带来的新鲜事物。随着越来越多的自然人纳税人动动手指完成报税,个税改革的红利也在持续释放。

  “一方面绝大多数人税负明显降低,很多人拿到退税;另一方面大量自然人纳税人直接参与个税汇算,享受退税权利、履行补税义务,算是开天辟地头一回,有助于培养纳税人意识,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葛玉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