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4日消息(记者张茜)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央行、银保监会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延长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

  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全国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发放4443.5亿元,累计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1067.81万户次,超过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三分之一。此次发布的《通知》提出六项举措,主要包括:进一步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明确脱贫攻坚期内(2020年12月31日前)签订的扶贫小额信贷合同(含续贷、展期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各项政策保持不变;进一步扩大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对象,将返贫监测对象中具备产业发展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边缘人口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进一步延长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对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在延长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基础上,将还款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21年3月底。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吴国宝告诉记者,《通知》提出的几项举措是要进一步利用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来应对目前在脱贫攻坚期间面临的一些新情况,解决一些新问题。“尤其前面三条主要的措施都是为了应对今年脱贫攻坚收官之年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第一条,它是确定在合同期限内,各项政策保持不变,这个是我们在下面的贫困县退出评估的时候直接面对的一个问题。因为很多贫困户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有一些是到今年年底脱贫摘帽,但是有关贷款的合同可能再执行的半年或者一年。对于这部分人来说,如果摘帽以后,不能够继续享受政策的话,很可能因此会减少很多能够享受的(权利),包括他的股份分红、小额信贷直接产生的生产性收入。”吴国宝表示。

  此外,措施中还提到进一步满足扶贫小额信贷需求,要求认真落实分片包干责任;进一步做好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贫困户及边缘人口个人发展生产,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监测分析,持续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明确风险补偿启动条件及流程等。吴国宝认为,这几项措施保障了前面三项措施的有效落实。吴国宝说:“在国家层面不断增大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力度的同时,中央也注意到了,要进一步做好扶贫小额信贷的风险防控工作,这个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扶贫小额信贷必定不等同于财政扶贫资金,如果不做好相应的风险防控工作,有可能会在脱贫攻坚之后,对于资金的安全产生很大的问题,所以在措施里面同时也强调了要做好小额信贷的风险防控工作,坚持扶贫小额信贷的基本原则。”

  采访中,四川广元苍溪农商行行长陈德勇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接到《通知》,关于《通知》里的各项举措,目前正在落实执行。陈德勇表示:“我们已经在落实和执行了。这个措施对于真正的贫困户来讲是一个福音。像我们这儿很多人没有外出务工,返贫户的还款来源较为短缺,因此政策到位之后,执行的利率相当低,还是原来的利率政策,同时今年又延长了期限,这样能够增加一些新的产业项目,让他们把原来的贷款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