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24日消息(记者 苗雁)据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近日,宾三得利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因发布的酒类广告中含有饮酒动作,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6万元。

(截图自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宾三得利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作为广告主,通过自媒体发布的酒类广告中含有饮酒动作。涉案酒类广告的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宾三得利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和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发布酒类广告禁止内容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责令停止发布,并处以罚款16万元。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和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规定: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二)出现饮酒的动作;(三)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四)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据其官网介绍,宾三得利是全球第三大高端烈酒公司,拥有业内最丰富的威士忌产品系列,分别是美国、日本、加拿大、苏格兰和爱尔兰威士忌。天眼查显示,宾三得利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仙波匠,注册资本为330万美元,成立于2017年。

编辑:马可佳
原创版权禁止商业转载 授权>>
转载申请事宜以及报告非法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010-56807194
长按二维码
关注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