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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改革大事记
2013-11-04 13:38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统收统支
1950年,中央地方施行统收统支制。此次改革的核心内容就是把财政收支权集中于中央,在当时条件下,它对平衡国家预算收支,稳定物价,保证解放战争的彻底胜利,起了积极作用。但此体制不利于调动地方的积极性。
●分灶吃饭
文化大革命结束时,中央面临崩溃的国民经济和严重的财政危机,开始尝试向市场经济转轨。在此背景下,1980年,中央权力开始下放,施行分灶吃饭(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税收措施。本轮改革调整和改革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扩大了地方财权,增强了地方财力,明确了各级财政的权限和责任。但同时也导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持续下降,中央财政赤字增加;一些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认为上交比例过高,不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一些地区财政收入下降,收支矛盾突出。
●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
1985年施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制度。1988年发展为大包干,即收入递增包干、总额分成、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上解递增包干、定额上解、定额补助。
●分税制
1994年,中央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即当时人们常讲的"两个比重"逐年下降,财政陷入困境,中央财政连续多年出现被动性的财政赤字。
本轮改革按照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划分,合理确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并根据事权和财权相结合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以及中央地方共享税,其中国内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由中央和地方按照75:25分成。如此一来,中央取得了更大的财源,为国家基本建设提供了资金,但同时也迫使地方走上"土地财政"之路,为近十年房价暴涨、社会矛盾激化等问题埋下祸根。
●集中支付
2001年,以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开始试点。2011年,所有中央预算单位和所有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都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政府采购
2002年我国颁布《政府采购法》,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十年来,政府采购规模从2002年的1009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1万亿,监管运行机制更加透明、政策功能作用成效显现,“十一五”期间共节约财政资金4000多亿元。
●预算公开
2009年全国两会后,财政部首次在其网站公布了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报告和中央财政预算四张主要表格。2011年全国两会后,中央各部门陆续公开部门预算。
●预算管理
2010年6月,财政部发文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的全部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据初步统计,2011年中央约60亿元、地方约2500亿元原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已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财政监督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自2012 年5月1日起施行。财政监督将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监管范围可达乡镇,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绩效到内部控制各个环节。
税制改革
●农业税取消
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农业税正式成为历史。
●所得税统一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将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率统一为25%,充分体现了中外企业公平竞争的原则。
●增值税转型
2009年起,增值税转型改革实施。转型改革消除了生产型增值税制存在的重复征税因素,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
●燃油税改革
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实施。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相应提高;同时取消原来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等6项收费,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个税调整
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将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并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调为3%。
●营改增试点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编辑: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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