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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财经 > 专题 > 2013年中国企业法务管理高峰论坛 > 摘要

中国企业法务管理高峰论坛召开

2013-12-06 16:37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第六届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报告暨2013年中国企业法务管理高峰论坛12月8日在北京举行。这是中国企业法律界前所未有的盛会。会议首先发布了《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报告》,随后,以“资本市场法制化变革”为主题的2013年中国企业法务管理高峰论坛现场开幕。

  据悉,从2008年起,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已经连续五年发表《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报告》,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这是国内外资本市场第一次对上市公司法律风险进行系统评价和量化分析,今年,已经走到第六个年头。此次报告涵盖2467家上市公司的基本数据,对上市公司整体、关键风险指标、各行业、各地区的法律风险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会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总监蔡万麟、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孙选中、中国政法大学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叶小忠、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副总监方军,共同为第六届《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报告》揭幕,并宣布法律风险排名榜单。中文传媒、出版传媒、郑州煤电、凤凰传媒、皖新传媒、焦点科技、顺网科技、汉鼎股份、恒源煤电、朗玛信息、唐山港、大秦铁路、邦讯技术、乐视网、歌华有线、新开普、东方财富、方直科技、长江电力、智飞生物荣膺2012年法律风险最小20家上市公司。

  蔡万麟指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看不见的手”若想稳定、有序、高效的运转,必须有“看得见”的法治来引领、促进和保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决定性”作用的提法引起了各界高度关注,从“基础性”升级到“决定性”,说明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取向更加鲜明,对其运作规范的要求必将越来越高。此时,厘清了我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状况,意义重大。

  根据2012 年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测评结果,2012 年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状况呈现以下特点:第一,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连续下降的趋势逆转,2012 年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明显上升。第二, 上市公司违规事件多发是导致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上升的重要原因。第三, 地区法律风险特征差异明显,中部地区法律风险呈连续上升趋势。第四,行业法律风险基本格局变化不大,房地产业法律风险明显上升。第五,大股东为国有法人的上市公司继续保持较低的法律风险水平,但法律风险增长速度较快。第六,开展国际业务的上市公司比例不断增加,国际化经营风险上升。

  另外,报告还对法律风险与公司价值进行了相关性分析。课题组根据2012 年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测算结果,选取法律风险指数最高的和最低的50 家上市公司,以2013 年1 月1 日为基期,分别构造了2012年高法律风险50 指数和2012年低法律风险50 指数。将其与上证综指和上证50指数对比,考察其平均收益情况。结果表明,根据“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测评系统对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进行测评,可以较好地反映上市公司的风险程度和投资价值,对股票的投资价值具有明显的指示作用,低法律风险50 指数对应高价值公司。

  而此次高峰论坛除了有来自行业、企业的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出席外,工商联、工信部、银监会、银行业协会、中国企业家联合会、中国法律咨询中心的相关领导也莅临参加。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中国证券理论的奠基人吴晓求、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研究员徐洪才、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刘新权、微软中国助理总法律顾问 ,知识产权总经理于维东分别进行了精彩的主题演讲。

  以“资本市场法制化变革”为主题的圆桌讨论中,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孙选中、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合规部总经理,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李祝用、国航总法律顾问聂颖、百度技术有限公司法律部法务总监刘敏五人作为嘉宾参加。嘉宾在国内国际法务管理方面具有重要的影响力,也是国内国际500强企业资深法律顾问,现场碰撞出的思想火花,再一次将气氛推向高潮。

  此次会议召开的意义在于:第一,为上市公司了解风险提供一个科学合理的参考标准,提升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水平。第二,为广大投资者合理评估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提供决策参考。第三,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优化市场环境,提供基础信息和决策依据。第四,为银行等金融部门,识别上市公司的授信风险提供必要的决策信息参考和支持。第五,研究成果可以拓展到非上市公司,为其科学管理自身的法律风险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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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吉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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