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29日消息(记者 杨柳青)29日,深交所向拉卡拉发关注函,要求拉卡拉结合央行新规对支付市场的影响具体分析公司相关支付业务可能受到的影响,核实说明公司对于互动易问题的回复是否谨慎、客观,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的情形。

2021年10月13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2022年3月1日起,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

11月26日,拉卡拉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提问称“……央行新规的执行,进一步明确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让支付市场回归四方支付的本质,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当日公司股价上涨18.02%。

(图源自CFP)

关注函要求,拉卡拉说明公司支付业务活跃商户规模及结构、收单交易规模等主要经营指标和最近一年市场占有率情况,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的差异情况和优劣势。结合《通知》相关规定对支付市场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模式、商户拓展、成本构成等)具体分析公司相关支付业务可能受到的影响,公司认为《通知》所列规定“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的依据及合理性。结合行业政策、市场竞争、商户拓展情况等,补充说明公司在《通知》实施后相关支付业务进一步增长可能面临的障碍及问题,竞争中主要的影响因素,并充分提示业务拓展风险和不确定性。核实说明公司对于互动易问题的回复是否谨慎、客观,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的情形,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

并结合公司相关业务经营业绩、所处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及环境变化、报告期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其持续性等,补充说明公司业务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上涨是否与公司基本面相匹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 3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并报备交易明细和自查报告。 

记者就关注函相关问题致电拉卡拉公司,并提出采访需求,拉卡拉工作人员称已将采访需求对接相关部门,稍后回复。当记者问到具体回复时间,拉卡拉工作人员称暂时无法确定。

  午后,拉卡拉股价跌幅扩大,截至发稿,报27.50元/股,跌幅8.30%,总市值约220.01亿元。

编辑:张圣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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