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13日消息 据四川证监局12日披露,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这是近期披露的华西证券收到的又一张罚单。

根据公告,华西证券备案材料中存在对人员任免程序的规定不符合相关监管要求的情况,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华西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9月6日,证监会曾披露关于对华西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根据相关公告,证监会发现华西证券存在内控独立性不足,质控部门分管高管担任IPO项目保荐代表人并参与质控审批,内控部分意见未回复、未落实或修改后未经内核即对外报送,质控现场检查力度不足,且部分投行项目聘请第三方未严格履行合规审查等问题。

此外根据9月6日披露的信息,杜国文作为分管投行业务高管、且作为质控部门分管高管担任IPO项目保荐代表人并参与质控审批,孙兆明作为时任质控部门负责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证监会决定对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华西证券注册资本26.25亿元,注册地为四川省成都市,泸州老窖集团为第一大股东。2018年2月,华西证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今年上半年,华西证券实现营业总收入20.21亿元,同比增长15.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4亿元,同比增长79.91%。

编辑:宓迪、冀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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