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有消息称香港金管局拟要求银行需为无抵押消费信贷产品提供至少7日冷静期。在冷静期内,客户可全额归还贷款给银行,不须缴付任何手续费等费用。金管局暂定明年6月底落实该计划。
就此,金管局发言人向界面新闻记者回应称,为推广负责任借贷,以及减低银行客户冲动和过度借贷的风险,金管局认为现在是适当时候在香港零售银行就无抵押消费信贷产品向个人客户提供冷静期。
金管局发言人表示,早前就相关建议进行业界咨询。金管局会考虑收集到的意见,以敲定细节,并尽快落实安排。
拟推个人贷款冷静期
据媒体报道,香港金管局经咨询银行业界后,早前向银行发出一份雏形指引,零售银行应向个人客户就所有无抵押消费信贷产品提供冷静期,如私人贷款、税务贷款和信用卡套现分期贷款。冷静期内,客户可全额归还贷款予银行,而毋须缴付任何手续费等费用;同时为免银行变相收费,客户期内应付利息不应高于未清还贷款所付利息。
香港目前私人贷款主要分为分期贷款和循环贷款两种。针对循环贷款,借款人可按需要随时提取全部或部分贷款,及偿还全部或部分欠款。
香港某银行客服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对于该行推出的循环借贷产品,银行不会收取提早还款费用。“因为循环产品没有固定的还款期,所以提早还款费用是不适用的。”
针对个人借贷分期产品,提前还款一般会收取特定手续费。如恒生银行私人分期贷款产品中,若提前还款需缴纳本金结欠的2%的手续费,最低为300港元;汇丰银行的信用卡“现金套现”分期产品中,若选择提前还款,也需要缴付本金结欠之2%的提前还款费用。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与会计学教授和鹏瑞金融学教席教授芮萌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香港特区政府推出借贷冷静期,其实与保险冷静期等作用类似。
根据香港保监局的介绍,对于人寿保险保单而言,冷静期是指保单持有人可于21个工作日的期间取消保单并获退还保费。
在芮萌看来,冷静期的出台一方面将有助于促进负责任借贷,减少个人因冲动借贷而陷入债务困境的可能,降低过度负债的风险;另一方面,由于借贷产品利率水平存在差异,冷静期也可以让消费者有时间寻找更多的借贷意见或方案。
长期以来,香港金管局都在推广负责任信贷,强调在作出借贷决定前,必须清楚了解自己的财政状况、日常开支及实际贷款需要,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避免过度借贷。
部分香港银行已有“冷静期”产品
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到,香港部分银行已推出类似的“冷静期”产品。
如渣打分期贷款提供7天私人贷款冷静期,免息、免提早偿还贷款手续费;汇丰某款私人贷款分期产品也提供有“30天服务承诺”,若于银行放款后30天内提前还款,客户可获豁免本金结欠的2%提前还款收费,但须缴付贷款下未清还的本金及银行放款至银行收到提早偿还贷款申请表期间按日计算的利息。
香港虚拟银行ZABank(众安银行)的私人贷款产品也设有七天冷静期,用户于期内提早清还款项可获豁免提早偿还贷款手续费。
值得一提的是,若在借贷较长时间后选择提前还款,借贷人应充分考虑手续费与利息的比较。
汇丰银行提及,公司使用“直线法”或“78法则”去计算利息和本金在每月还款额中占的比例。即使每个月还款的金额相同,一般来说前期还款的利息部分占比较多,本金部分相对占比较少。
该行表示,当客户已按期偿还了一段时间,未偿还的利息金额可能已经很小。如果选择在这个时候提前还款,便可能得不偿失,因为就算节省了未偿还的利息,也可能不足以弥补提前还款的相关手续费。
关注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