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25日消息(记者卢海宁)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4月24日,海南省举行“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五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专场。据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配套法规,也是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进自由贸易港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重要法规。

《条例》有哪些特点?又将带来哪些新利好?经济之声《财经态度》采访了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朱福林。

提振投资兴业信心,降低制度性成本

朱福林表示,该《条例》的出台是为了响应国家战略,同时也有助于实现《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提出的阶段性目标。《条例》的实施将有效提振企业对海南投资的信心,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在海南的投资兴业提供更多便利,最终将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经济增长提供积极推动力,进一步推动其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与平台。

由核准制改为确认制

《条例》明确由登记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市场主体的主体资格和登记事项予以确认并公示,推动市场主体登记由核准制改为确认制。朱福林表示,这一改革延续了近年来“放管服”改革的优良传统,通过减少前期审批环节,改变了过去核准制下事前审批耗时过长的状况,进一步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同时,通过放开市场准入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确保企业“既准入又准营”

朱福林建议,尽管企业已顺利获得市场准入资格,但有时仍会因隐形门槛和附加条件而面临营业难题。为确保企业能够“既准入又准营”,还应推出一系列配套的便利化举措。此外,政府部门应进一步简化和明确登记手续、文件格式等要求,切实执行“最多跑一次”和“一次性告知”原则,以提升企业的办事效率与满意度。同时,还应当设身处地为企业着想,努力降低其交通与时间成本,为其提供更大的经营便利。

编辑:丁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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