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14日消息(记者李硕)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日前,因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两位投资者将其告上法庭并最终胜诉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据上海金融法院的最新消息,法院依法审结的两位投资者诉被告上海金某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袁某、罗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生效,被告应向两位原告支付的78万余元赔偿款已全额支付。
此案是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来,全国首例因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这为资本市场带来哪些启示?经济之声《财经态度》采访了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
田利辉表示,这个案件首次将 “忽悠式增持” 明确界定为证券虚假陈述,并判定涉事高管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力地推动投资者保护机制实现跨越式升级。在以往实践中,类似行为多以行政处罚收尾,而这一案件突破性地采用民事追责方式,强制被告以真金白银赔偿受害者损失,显著提升了违法成本,也为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有力示范。
从资本市场的角度看,此次案件判决明确 “承诺即责任”,以强有力的司法裁决震慑了上市公司相关人员随意作出不实承诺的行为,为市场营造了诚信有序的环境。推动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从单一的行政监管模式,向行政、民事追责协同发力的立体化监管模式转型。
田利辉表示,对于投资者而言,应秉持理性投资原则,审慎评估投资承诺的可信度。面对高管高调发布的增持计划,切勿盲目跟风,需结合公司基本面、高管现金流状况及历史履约记录等多维度信息,综合判断承诺的真实性。若因相关承诺而实施股票交易,务必妥善保存交易记录、增持公告截图等关键证据,为后续的维权做好保障。当遭遇证券虚假陈述等侵权行为时,应树立主动维权意识,及时运用法律手段,积极维护自身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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