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15日消息(记者胡波)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环球新财讯》报道,作为金融体系的“毛细血管”,中小金融机构直接关系着实体经济资金流通是否顺畅。“十四五”期间,我国中小金融机构历史包袱重、公司治理不完善、风险抵御能力弱等问题解决得如何?
“十四五”时期,我国银行业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力度,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等主要监管指标都处于“健康区间”。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说,银行业稳妥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加强管控房地产市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中小银行实现了减量提质。
“从实施路径看,包括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引入战略投资、市场化解散等方式。城商行多通过地方政府牵头合并重组,整合经营资源,化解经营风险和财务隐患;农商行多采取组建农商联合银行、成立统一法人的农商银行等模式;村镇银行‘村改支’模式也正在有序推进。”温彬表示。
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数据,“十四五”时期,我国处置不良资产比“十三五”时期增加40%以上,行业抵御风险的资本和拨备总规模超过50万亿元。高风险中小银行机构数量已较峰值大幅下降,部分省份实现了高风险中小机构“动态清零”。对此,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评价:“这些数字反映出监管理念的转变和监管能力的提升。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出击,从‘单兵作战’到协同配合,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工作呈现出系统性、协调性、前瞻性特征。”
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实践中,“一省一策”“一行一策”成为重要工作方法。曾刚说,这一做法体现了因地制宜的治理智慧,既避免了“一刀切”,又确保了改革的精准有效。
曾刚举例说:“以农信社改革为例,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出统一法人、联合银行等多种模式。有的地区组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统一管理辖内农信机构;有的地区采取市级统一法人形式,实现区域内资源整合。这种因地制宜的改革模式,既考虑了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也尊重了历史形成的治理结构特点。”
在风险处置过程中,监管部门始终坚持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原则,通过存款保险制度有效运行和各级政府协调配合,绝大多数风险机构处置都实现了平稳过渡,没有引发系统性风险。那么,对于不同风险程度的机构,差异化处置方案如何落地?
曾刚则认为:“一是对风险相对较轻、具备自救能力的机构,主要通过加强内控管理、补充资本金、优化股权结构等方式化解风险;二是对风险较重但仍有挽救价值的机构,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重生;三是对已经资不抵债的机构,坚决实施市场化退出,避免风险进一步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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