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12日消息(记者 齐智颖 万玉航)近日,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显示,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有为”)(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在招股书所示的报告期内,天有为实现了业绩的快速增长,毛利率远高于同行平均水平,这遭到监管的关注.与此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表示,对现代汽车集团存在重大依赖,2024年上半年,该公司来源于现代汽车的营收接近60%。
此外,公告显示,在上市委会议现场,天有为有两方面的状况遭到监管问询,上市委要求天有为:结合与国内可比公司的收入、销量、净利润、市占率、产品核心技术以及终端客户和应用技术路线对比情况等,说明公司所处行业地位情况、是否具有行业代表性;说明职工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偏低的原因,缴纳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
IPO前实控人表决权超90%,毛利率较高曾遭问询
公开信息显示,天有为成立于2003年,自设立以来,始终以汽车仪表产品为核心,持续开发迭代,逐步向智能座舱领域拓展,目前已具备汽车仪表等汽车电子产品研发能力、生产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
在股权方面,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有为董事长王文博直接持有天有为53.6%股份,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王文博、吕冬芳夫妇分别直接持有该公司53.6%和32.54%股份,二人合计控制该公司91.49%股份的表决权,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招股书显示,本次发行后,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64.61%的股份,通过方缘合伙、天有为咨询和喜瑞合伙间接控制该公司4.01%股份的表决权,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该公司 68.62%股份的表决权,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天有为表示,如果其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和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实施不当影响或侵占公司利益,则将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及其他第三方的合法利益并产生不利影响,该公司将面临控制不当的风险。
在业绩方面,天有为在招股书中提到,受益于产品和客户结构优化、境外客户销售增长等因素,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呈明显增长的趋势。2021-2023年以及2024年上半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天有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1.68亿元、19.72亿元、34.37亿元和20.3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16亿元、3.97亿元、8.43亿元和5.5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业绩增长的同时,该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也节节攀升,分别为22.23%、31.07%、36.15%和37.11%,同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汽车电子产品业务毛利率均值分别为20.36%、19.38%、19.69%和18.78%,该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大幅高于同行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
对此,天有为解释称,受产品结构、销售区域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该公司毛利率较快增长。从成本端来看,主要原因是该公司具备一定的成本和技术优势;从收入端来看,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产品结构有所优化、外销收入占比较快增长。
天有为高速增长的业绩与与日俱增的毛利率也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上交所在问询中要求其量化分析成本优势、技术优势及规模优势等因素对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均值存在差异的影响及合理性,说明各期毛利率水平较高的主导因素;要求其结合汽车行业规模、汽车仪表行业竞争格局、与现代汽车集团等主要客户合作的具体情况等因素,量化分析说明其业绩增长持续性,业绩是否存在增速放缓或下降的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
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偏低
此次上会,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还要求天有为说明职工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偏低的原因,缴纳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
数据显示,天有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偏低,经测算,报告期各期该公司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影响金额分别为7.13亿元、15.27亿元、11.21亿元元和3亿元,占该公司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14%、3.85%、1.33%和 0.55%。
“公司仍存在未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政策变化或者员工个人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风险。”天有为认为。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天有为未给一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主要系该公司部分员工考虑自身经济和实际情况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农村户籍员工自行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或养老保险(原新农合、新农保)导致无法参保社会保险的部分险种等因素所形成。
对此,天有为表示,报告期内,该公司逐步规范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事项。
记者从其招股书中发现,2021年天有为仅为60%左右的员工缴纳了三险,2022年、2023年,天有为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事项上有所规范,但至今,该公司也并非是全体员工都得到了公司的五险一金待遇。
图片来源:天有为招股书
对客户现代汽车存在重大依赖,后者占前者营收近60%
公开信息显示,经过多年的业务发展,天有为已积累了多家国内外知名汽车整车厂商及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客户,主要包括现代汽车集团、比亚迪、长安汽车、奇瑞集团、上汽通用五菱、HyolimXE、长信科技、吉利集团、北京现代、悦达起亚、宝腾汽车、鑫源汽车、福田汽车、庆铃汽车、江淮汽车、神龙汽车、凯翼汽车等。
招股书披露,2021-2023年以及2024年上半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天有为电子式组合仪表、全液晶组合仪表和双联屏仪表等产品均应用于汽车领域。该公司表示,其业务高度依赖于汽车行业,因此,汽车行业周期波动将直接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波动。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天有为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已经超过85%,报告期内,这一比例一直超过70%,分别为72.87%、84.42%、82.81%和85.29%。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上半年,天有为仅向第一大客户现代汽车集团的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近60%,报告期内,这一比例分别为23.21%、53.03%、52.79%和59.93%。
天有为坦承,该公司主要客户与其保持了多年的稳定合作关系,其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特别是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向现代汽车集团的销售占比较高,该公司对现代汽车集团存在重大依赖。
图片来源:天有为招股书
曾遭员工索赔近4500万元,递表前和解
为服务上汽通用五菱客户,2010年1月,天有为有限与彭超云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约
定天有为有限在柳州市设立分公司,彭超云与天有为有限合作共同经营该分公司,约定彭超云担任柳州分公司负责人,负责柳州分公司的日常运营及销售等事宜,按照柳州分公司汽车组合仪表的销售情况给予彭超云相应的收益,并分三次签订了覆盖期间为2010-2018年的合作经营协议。
2018年2月,天有为有限与彭超云签订了《合作经营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约定终止前述合作经营协议,并向彭超云授予3%股权。双方约定入股的前提条件为柳州分公司注销及彭超云向天有为有限转让所持柳州子公司股权完成。
柳州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司变更登记于2018年7月办理完毕,柳州分公司于2022年2月完成注销。由于间隔时间较长,期间天有为业务情况和经营业绩已发生较大变化,双方对入股价格存在不同理解,在未达成一致前,彭超云认为应按照合作经营终止前的方式继续支付分红款及费用。
因此,2022年9月,彭超云以合同纠纷为案由将天有为有限、柳州天有为和吕冬芳诉至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诉请法院判令天有为有限和柳州天有为共同向彭超云支付2018-2021年的分红款及费用,暂定4496.8万元,吕冬芳对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3年5月,该公司与彭超云达成和解,其实际控制人王文博、吕冬芳与彭超云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约定王文博、吕冬芳将其持有的方缘合伙49.4999万元的份额无偿转让给彭超云,在转让时方缘合伙持有公司342.16万股的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5%。同日彭超云向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招股书显示,彭超云的诉讼已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不存在任何纠纷或争议,未对该公司客户稳定性、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彭超云曾对接的客户上汽通用五菱仍为发行人的重要客户,天有为表示对上汽通用五菱销售额未发生重大变化,该公司的客户较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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