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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行业人士朋友圈里的流量充值卡招商骗局

2015-08-21 12:51:00 来源:央广网

  【导读】山东一些从事通讯行业多年的业内人士,在朋友圈和QQ群中看到招商信息说,朗亿通信研发的手机流量充值卡,通过朗亿惠民App可直接给手机充流量。7折的流量包3折就能买到手,不少人以为是新商机,大量买卡后才发现全都无法使用。《天天315》本期聚焦:通信行业人士微信朋友圈里的流量充值卡招商骗局。

  近日,几位山东青岛的市民给我们节目组打来电话,说他们从事通信行业多年,经常在业内的微信朋友圈和QQ群中寻找赚钱商机。今年4月份,一家名为朗亿通信的公司,在朋友圈和QQ群中发布了一些招商信息,大致内容是,郎瑞通信旗下品牌朗亿通信研发的手机流量充值卡,通过朗亿惠民App可以直接给手机充流量,招商会发布新品,超低折扣拿货。他们都参加了招商会,深入了解后,大家认为这是一个可以长期赚钱的新商机。

  王先生说,手机用户一般只能从营业厅购买套餐外的上网流量包,或者从网上购买流量包,手机流量充值实体卡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在招商会现场使用后,他发现充值方便还便宜,当时认为找到了一个好的商机,感觉不虚此行。

  王先生:我做移动的代理商,有自己的实体店。我们在青岛市有一个QQ群还有朋友圈,当时发了一个关于流量卡的招商信息,我看挺便宜的,然后就跟了几个朋友一起去招商会,当时去招商会有很多人,包括有即墨的、潍坊的、济南的、临沂的。它是以低于市场,以3折方式去出售。当时开招商会的时候,每个人发给我们一张测试卡,我们充值上以后,他说是跟移动公司签订了一个代理合同,购买了移动公司的流量池。它说以现场订购的方式你才能拿到这么低的折扣,如果不是现场订购,价格很高。它这个业务就是直接给你的手机充流量,然后你不需要再花钱去移动公司开流量包了。它这是发展成一个实物卡,有卡号密码,现在市面上来说很少,折扣很低,我们同行之间就感觉这个机会不错,就看谁能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他说宁可不赚钱,或者赔钱也奖励,3折的折扣。通过这个方式,现场订货的方式就给订购了。

  开手机通讯店的苏先生,店铺开在一所大学附近,总有学生上门询问“能不能购买套餐外的手机上网流量包,是不是比7折更低”等问题。看到朗亿发布的招商信息后,苏先生喜出望外,到达招商会现场,超低的折扣,又让他望而却步,和朗瑞通信负责人交流并试用了几张后,他慢慢放下防备之心。

  苏先生:在网上有群,它发布招商。因为我们这边学生的需求量也比较大,在淘宝网上也有买的,都是价格稍高点。他家做招商,如果提货比较多的话,价格比较便宜。然后我们就去了,跟他们家合作。

  记者:你当时不觉得这个价格有点离谱吗?

  苏先生:当时也觉得离谱了,他家跟网上还不一样,你看网上的是直接你告诉它手机号,人家直接就给你充上了,就跟充话费一样。他家是必须下一个客户端APP,在APP里面充值。网上也有其他类似的APP,一般就有4折、5折的。我们就想着,我们面对的是年轻的客户,他们对APP并不陌生,所以我们感觉是可以的。他家有招商标准,如果你拿一两万块钱的货也是5折、6折,拿的多它就便宜。去到他公司,用几个都充上都到账了,也没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只不过就打它的品牌,登录APP里面有一个流量充值,它这种只能给自己充,下APP手机号在注册的时候就已经绑定了。它要求有个拿货量,最少的20万就可以拿到3折。那时候我们就想着多订点,它有额外奖励,然后我们就订了30万。

  另一位消费者付先生介绍,当时朗瑞通信公司承诺,购买30万的货,奖励一辆新车,现场有不少人都鬼使神差地定了30万的货。

  付先生:移动流量比如说是1G,在市场全国统一价是50块钱1G,然后它们给我们的价格是按3折,15块钱1个G。当时我们去参加招商会的时候那么多人都签了,也就信了呗,我们就直接订了30万的货。当时一次性提30万的货还送轿车一辆。

  青岛朗瑞通信有限公司和所有购卡人签订了一份朗瑞通信流量卡经销合同,合同上写明一次性提20-30万的货,可享3折优惠,还增送等值轿车一辆。合同中还提到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数据流量卡充值服务,确保在协议期内软件流量卡能正常使用。但是,经销商们将卡取回家后发现,手机流量充值卡全部都无法正常使用。

  经销商:拿回来以后就不能用了,因为充不上。然后我们就找代理去退款,跟他公司交涉,他公司就说这个卡运营成本太高,我们赔钱。我说你们赔钱,你们怎么忽悠我们把钱交上来了。

  记者注意到,朗瑞通信和经销商们签订的合同中,还写有一句话,“甲方向乙方解答任何疑问,产品质量问题72小时内给予解决。”产品不能使用,朗瑞通信准备如何解决?记者拨通了朗亿通信官网显示的客服热线和招商电话,多次拨打,都无人接听。

  官网上显示,青岛朗瑞通信有限公司是中国的“专业网络电话通信服务”提供商,朗亿惠民通信创立于2013年9月,专业从事互联网语音通信服务和互联网语音增值业务。朗亿惠民手机APP是在2014年发布的,2015年2月份朗亿惠民流量卡项目正式立项,3月进行测试,4月18号召开招商会。

  据这些和朗瑞通信订购充值卡的经销商介绍,朗亿惠民共召开了三次招商会,招商会上试用的卡全部都能够充值成功。招商会后,卡为什么全部不能用了,几位长期从事通讯行业的经销商分析,朗瑞通讯应该是向运营商购买了1万的流量池,然后没按1万流量来制卡,而是制作出远远超于1万流量的卡进行销售,招商时,大家用的都是流量池中的流量,招商后,流量用光,卡也就都变为了废卡。经销商们认为,朗瑞通讯只为圈钱。

  经销商:它是一个流量池的形式,比如说充了一万块钱的流量池,然后它发展了200万的流量卡,这200万的流量卡可以同时用这个流量池里的这一万块钱,当这个一万块钱消耗了没有了,它再充值才可以用,不再充值的话其他剩余的卡全部就都作废了,然后这个钱就不给退了。

  经销商:公司也运营,打电话它也接电话,因为他自己很清楚,如果说公司不运营了,打电话找不到了,那就可以说是合同诈骗。现在你一打电话我就能接,经侦打电话我也能过去,这种情况就不属于合同诈骗,反正钱我不可能给你,用这种方式又开了两次招商会,受害的人也很多。

  记者联系到朗瑞通信的法人代表姜红宇,对于产品不能使用的原因,她给出了一个让人匪夷所思的答复,不过她也承诺,会退款给经销商,只是目前还无法告知具体的退款时间。

  姜红宇:之前我们都是正常能使用的,这段时间流量费也一直也没往下降,跟我们预期是不一样的,所以说这个平台已经停用了,我们让他们各个代理过来拿卡清点数量给他们退款,他们也不过来退,说不是退钱的事,我也不清楚他们到底是什么意思。

  记者:你们一直说要退,但是都没给他们退。

  姜红宇:退需要一个时间,我不是说不退,不退那怎么行。

  记者:那就是可以退是吗?

  姜红宇:那肯定要退,这个卡不能用,肯定要退。

  记者:什么时间给他们退款呢?

  姜红宇:这个时间要根据公司的情况再定一下。

  朗亿负责人:我们给他退,不是不给他们退。

  记者:大概什么时间?

  朗亿负责人:现在就可以给他退,这个钱我们分批打给他们。

  记者再次询问产品不能使用的原因,这次得到的答复是,朗瑞通讯也是从其他代理商处拿的卡,这些代理商给朗瑞通讯承诺的是,定货钱数达到一定金额,折扣可低至3折,但是最终也食言了。如果这位负责人所说属实,那么损失也不该朗瑞通讯承担,记者表示可以联系一下这些代理商帮助追讨钱款,朗瑞通讯这时却又拒绝提供代理商名称和联系方式。

  记者:您这个流量充值卡承诺是可以使用的,现在为什么不能使用了?

  朗亿负责人:一开始就可以使用,都可以使用。

  记者:现在为什么不能正常使用了呢?

  朗亿负责人:现在流量费没有往下降,继续涨,所以公司就把钱都退回去了,不做了。

  记者:你们在卖卡的时候不知道吗?

  朗亿负责人:卖卡的时候不知道。

  记者:你们从哪购买的卡?

  姜红宇:我们流量充值卡我们都是有平台,就是跟公司合作。

  记者:跟哪个公司合作的?

  姜红宇:北京这边的,专门批发流量的公司,他们是从三大运营商手里拿的这个产品,然后再批发给我们。

  记者:当时他们卖给你们的时候怎么承诺的,是几折啊?

  姜红宇:他们拿的时候也是说以后建流量池的话价格还会跌,也就是3折左右,结果这个价格一直也没有往下跌。

  记者:我不太明白,卖出之前承诺是多少钱就是多少钱,怎么现在还有个跌或者不跌的说法呢?

  姜红宇:我跟这个公司当时跑线路的时候他们承诺我们,说到了一定的量再给我们往下降价。

  记者:你们大概买了多少?

  姜红宇:我们购买了100多万。

  记者:等于说他们给你们承诺的,他们也食言了是吧?

  姜红宇:都没有达到这个价格。

  记者:他们这边电话您有吗?

  姜红宇:我是从好几家公司购买的,还有深圳那边的,具体不是我联系,我记不住电话。

  记者:这些代理商给我们打电话反映,说是你们直接从三大运营商这里面购买的?

  姜红宇:我们公司的资格不够,从运营商手里拿不出这个产品的。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芦芸以及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桐参与了讨论。

  经济之声:邵律师,您觉得朗瑞通信是否涉嫌变相融资圈钱?

  邵桐:我认为变相圈钱这种说法还是一个好听的说法,我认为这个行为有可能还构成刑事犯罪。理由主要是两方面,第一看代理商说要交给运营商钱是交到哪去了,如果又是交到一个中间人或者所谓的电信公司,要看它是不是有资格,如果它没有运营的资格,那么它收取费用有可能是一种诈骗行为。另外一种,如果说所谓电信公司是从三大运营商那里批发这些流量的话,这个流量到底是怎么出来的,合不合三大运营商的相关规定。如果不符合相关规定,而这个流量又出来了,是不是三大运营商内部有些人员利用相应资源,自己在从事私下的网络流量交易。这种情况可能会涉嫌职务犯罪。变相圈钱有可能是一个好听的说法,查证属实的话,有可能背后还隐藏着一些犯罪的行为。

  经济之声:在目前看到的信息中,朗瑞通信最重要的有矛盾的地方是什么?

  邵桐:我认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网络增值服务的经营需要获得行政许可,要看它有没有经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果没有,这就是一种合同诈骗行为。

  经济之声:采访中,受害者表示由于他们的电话可以打通,也没说不还钱,所以现在还难定性是诈骗?

  邵桐:诈骗确实不好定性,因为现在还没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它是不是获得了相应的行政许可。如果它没有获得,那么看它是不是进行了违法经营。非法经营的处罚力度相对于诈骗来说,刑事处罚和刑事责任就要相对低很多。

  芦芸:就这个事情本身来看,里面是有一个合同关系,这个合同关系体现在经营者和它下游的代理商以及上游的代理商之间都有合作。我们要判断它究竟是民事的合同责任关系,还是刑事责任的诈骗责任,我们都要看它在设置这个项目之初是什么样的意图。换句话说,如果在设立项目之前,包括最初设计、研发、招商的过程当中,它都不可能履行这个合同,那么我认为这可能就涉及到用一个合理的形式去掩盖了一种非法的目的,那就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了。另外一方面,如果说之前不具备欺诈的故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种种障碍,这种情况下,它可能就是民事合同履行的问题。

  经济之声:从受害者角度来说,现在要怎么来做?我们怎么样才能理顺出它到底是民事还是诈骗?我们怎么样能捋出来它能不能完成当初在签协议之前做的承诺?

  芦芸:他们在参加招商会的时候,号称有代理商的代理合同,首先看这个合同到底有没有,它有没有从代理商那拿到授权,拿到相应的代理范围。第二它在与商家签订合同的时候,这个合同是不是有效的,这里面有没有夸大宣传或者欺诈的成份。商家首先要从这两个合同去判断,再收集相应的证据。从合同的的合法性、合规性,从合同的履行能力上去判断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责任。

  经济之声:但是作为受害方很难拿到代理合同,这个时候如果想立案的话立得起来吗?

  芦芸:从刚才介绍的其中一点,就是说它只是买了一个流量池,这个流量池只是为了招商推广,在流量池用完之后不具备流量卡合同的履行能力,如果从这一点来看,它涉嫌诈骗的可能性是更大一些。

  经济之声:再从受害者来说,应该怎么做?可能受害者的目的应该第一要坏人绳之以法,第二给其他没有上当的朋友提个醒。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他们怎么样才能要回他们的钱。

  芦芸:我觉得这个问题它不是一个个案,它可能是一个群体性的问题,因为很多商家都发生了这样的情况,所以我觉得他们一方面可以去向公安部门报案,由公安部门调查后给予一个判断。另外一个方面因为它们手里其实有合同的,这个合同如果判定合同合法有效,现在这个企业它不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去履行了,它有违约的责任。商家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法院起诉,去追究违约责任。

  经济之声:如果追究民事违约责任的话,追回的概率大不大?

  邵桐:从现在情况来看,因为民事案件审理以后执行力度上没有刑事案件那么强,所以即便民事诉讼当中能够获得胜诉,以后能否执行回来相应的款项现在不太好说。所以还是尽量以刑事案件立案为优先原则,刑事案件处罚和执行力度都比较大,而且会迫使违法企业积极履行相应的赔付责任。刑事案件如果能立案当然最好,如果不能立案,除了诈骗,还要看能不能以非法经营犯罪来立案,这两个罪如果有一个能立案的话,对于这个案件以后的推动都是会有一个积极的作用。

  经济之声:非法经营一般能处罚到什么力度?

  邵桐:非法经营是双罚,就是对这个企业进行罚款,然后由相关的直接责任人承担具体的刑事责任。这对于企业来说,本身要面临承担一个很大的经济赔偿责任,另外对于相关的责任人也会因为受到刑事处罚而被部分限制人身自由的时候,会引起它的重视。所以刑事案件立案还是比民事案件解决纠纷来得更容易一些。

  经济之声:如果想定性刑事案件,还需要拿到哪几个关键点。

  邵桐:这个就得通过公安机关的调查和取证来获取相关信息了,比如说公安机关调查一下流量包的来源,是不是一个正规的途径,这种流量池是否真实存在,这都需要公安机关去现场调查或者通过其他途径来取证。投资者或者消费者是没有这个渠道来取证的。如果涉嫌非法经营的话,看看它是不是获得了相关行政审批。

  经济之声:还有哪些点可以提醒这些受害者?

  芦芸:我觉得受害者现在应该从几个方面做,第一个就是当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有没有看到这个企业和上游代理商的所谓代理合同,也就是说它的这个合同履行的真实性和可能性到底存不存在。如果有的话,这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第二个就是从这些商家本身来讲,它们在和代理商在事后的经营和沟通中,肯定会有一些资金的往来或者商业的信函、邮件之类,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做一下公证的。因为未来无论是走刑事途径还是走民事的途径,证据必不可少。另外一个就是当你看到一个商机也好,或者挖掘一个新兴的产业也好,你一定是要有主观的评判。我们最初看到这个的时候都会觉得,它有很多招商宣传的噱头,什么新兴的产业、超低折扣、奖励新车……我初步感觉这个东西怎么会有天下掉馅饼的事呢?你作为一个代理商,你有一个最基本的判断,它的宣传是真实的吗,有没有夸大的程度在里面,是不是会有违法犯罪或者预谋里头?你日后在经营或者从事相关活动的时候,应该有一个警惕性或者预先的基于投资风险的判断。

编辑:李岸

关键词:流量充值卡;招商;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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