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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上演“拖字诀”:业主所购电梯房5年仍未安装电梯

2016-05-26 14:26:00 来源:央广网

  【导读】业主购买新房之后5年仍未安装电梯,房产证也没着落。小区物业把围栏摆在电梯门前,一拖再拖,不知何时兑现安装电梯承诺。《天天315》聚焦:不靠谱的“电梯房”。

  央广网北京5月26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河南南阳的丁女士向《天天315》节目爆料,说自己在2010年购买了由中达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中达天泽苑小区。小区的大部分房子都是7层楼高,丁女士家中有老人,买房时考虑到以后还要生宝宝,所以她选择了购买一套电梯房的顶层。

  购买时,电梯房比不带电梯的楼房每平米多出1000元。可让丁女士没想到的是,交房已经五年了,至今都没有安装电梯,物业和工程商一拖再拖,更是见不到开发商的影子。

  丁女士:我是2010年在南阳中南那边买的这个房子。当时说这个房子是配置电梯的,因为电梯房售价要比不带电梯的房子每平方米高出1000块钱,出于家老人的考虑,为了生活方便,就买了一套带电梯顶楼的房子。到2012年春节交房,电梯就一直都没装,我买了小区五年了,因为不方便,我有老人和孩子,就没去住,一直到现在,我们多次去找他,那边的开发商一直也不正面回复我们。我们这边的电视台2014年也有人来找过,他说2015年3月份前装,但还是没装,每次都这样糊弄。这一次我又去问他,他底下的员工说,电梯的门儿给你们堵死了,他们就不给你们装了。我们的电梯房比不带电梯房当时的售价要高出10万,说6月份之前安装,现在一点动静都没有。我们到小区的物业去问,物业的人说,我们上层都没有这方面的意思,就是没有做这方面的安排。我说,要不我们起诉他,他说,你们该起诉起诉。

  中达天泽苑小区有几十栋楼,丁女士当时为了买电梯房多花了10万元,像丁女士这种情况的有几百人。收了电梯的钱,却至今没有安装电梯。业主们找过媒体,政府也出面解决过,可是开发商仍旧一拖再拖,现在还把电梯门用围栏围住了。王先生的情况和丁女士一样,购买了电梯房的顶层,家里还有老人。由于没有电梯,一家人买了新房,老人却住不进去。

  王先生:这个房子买的时候承诺的都是电梯房,我们的钱交的比较早,也入住了,入住以后,曾经问过两次,每次问他们都没有正面回答,他们只管收物业费,物业费钱不给,他就给你拉水拉电的。老人现在都没法住,我那是七层,上去走一趟他就喘,根本就没法走。每年就是这样,现在我们也没办法了。

  记者:您所在的楼房一共是有多少层呢?

  王先生:我们这个是7层。

  记者:开发商现在的态度是怎么样的呢,您有跟他联系吗?

  王先生:我联系不了他们,没有跟他们联系,我们曾经问物业,这边不管用,催来催去真的都不管用。这个房子,开发商当时是承诺都是电梯房。

  记者:到现在十几栋楼的电梯没有一户的电梯是开通了的?

  王先生:没有,应该有20多栋吧,有两栋安了电梯也不让使,我不知道为什么。

  记者:我看到丁女士为我们提供的照片里,他直接用一个栏杆把电梯给栏住了。

  王先生:对,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给用,所以我们现在这个房子住不了,挺着急的。我们也没地方住,也没地方说理去。最起码房子入住,使用条件得有吧,没有电梯,真的不行,老人腿不方便,根本上不去,房产证也还没有给我们办。

  记者:现在房产证还没有办?

  王先生:对,房产证还没有办,他们就说后期办,一拖一拖就都这样了。后来听他们说,他们的证也不全,不知道怎么回事,政府也对他们也有罚款,但就是一直就没有办,现在电梯也不给我们装,就扔到那儿没人管了。

  电梯安装一拖再拖,收物业费却一刻都不耽误。更让人诧异的是,业主们买房快6年,开发商交房已经4年,房产证至今还没有着落。目前,开发商、售房部、物业和工程商打起了“太极”,任何一方都没有人站出来为小区的电梯负责。物业方面称自己没有承接到负责电梯的任务,电梯还是由总公司负责,可是总公司的人到现在也没有露面,更没有表态。物业只是说,电梯一定安装,可是具体什么时候安装,他们仍然一拖再拖。至于售房部,他们称自己只是负责售楼的,更是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当初承诺的电梯房,现在电梯却只有一个铁门,外面又围上了围栏。业主们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可是电梯却依然没有着落。记者也联系了小区的物业。

  物业:电梯现在正陆续在装的,包括今天上午,工程师问我要了几栋楼的号码,我今天上午才报。

  记者:业主说这个电梯到现在还没有进行实施,没有安装,甚至有些电梯已经被防护栏给围住了,请问有这样的情况吗?

  物业:是的,有。因为之前装了一部分电梯,没有装的那些楼,电梯门那块悬空,为了安全,把门暂时先封住了。

  记者:根据上次你们之间的协商,6月份一定会把这个电梯开开。

  物业:我今天上午才报的单子,我不知道这个电梯什么时候能回来。

  记者:上面没有一个具体的时间安排吗?

  物业:没有,光让我报楼号,说发电梯,至于电梯送到小区之后的过程我不知道多长时间。

  记者:就是说现在电梯还没有运往小区是吗?

  物业:是的。我今天上午才发的单子。

  从物业与记者的录音当中可以听出,当时承诺的今年6月份装好电梯,现在变成了6月份之前下单子。现在物业方面是已经发了购买电梯的单子,但是工程商那边还没有发货,施工方什么时候施工,也没有任何答复。物业人员说现在开发商已经不负责小区电梯的问题,由他们的上级负责。随后,记者又拨打了物业经理的电话:

  经理:跟开发商这一块也协调了,跟施工方协调了,他们说的是今年年前装完。因为现在才下单子,他们什么时候施工目前还不知道。   

  记者:您给我们提供一下开发商的联系方式吗?

  经理:现在主要是施工方,今天上午材料工他们给我打的电话,这个事情你问他们也没有什么意义。

  现在,物业这边一口咬定安装电梯已经和开发商没有任何关系。当我们询问开发商的联系方式时他们也不提供。记者找到了开发商的几个电话,拨打过去后都无人接听。和电梯一样令人头疼的是房产证,买了房子却没有房产证,业主们住得不明不白。因为联系不到开发商,记者通过售楼处的人员了解到了一些情况:

  售楼处:这是一个城中村项目,手续还没有完善,所以房产证这一块现在正在办理当中。

  记者:可是交房已经很多年了,房产证大概什么时候能到?

  售楼处:这个具体在由相关部门负责。  

  看得出来,对于业主们还没有房产证的问题,开发商又是采取了一拖再拖的策略,“手续还没有完善”、“还在办理当中”、“由相关部门在负责”,这样含糊其辞的话他们已经说了有近5年,未来将会说到什么时候,仍是个未知数。关于房地产的问题,确实是大家近期投诉的一个焦点的问题。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北京同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晓共同就今天的案例做出解读分析。

  经济之声:无论是物业、售楼,还是没有出面的开发商,目前都是用各种各样的办法来搪塞业主长达5年的时间,关于电梯无法使用的问题,是不是应该在交房的时候就给业主一个可以使用电梯的房子,在法律上,这个问题怎么界定?

  胡晓:这个房子在在销售的时候,如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描述里确实含有电梯,那么在交付的时电梯应该是具备的,而且电梯属于主体工程,主体工程如果都不具备,房产的竣工验收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不可能竣工验收合格。

  经济之声:“拔了萝卜带起泥”,除了电梯房之外,可能还有其他的问题掩藏在了这个电梯的后面。

  芦云:首先是一个规划和设计的问题,也即这个房子在建设之初,应当对有没有电梯有一个明确的规划和设计报批方案。现在如果没有安装电梯,但经过验收了,这其中可能有其他问题。第二,关于房子的交付问题,像管线、主体结构是一些基础的硬件设施,这是在交房时必须应当具备的,如果在规划设计里有,它如果不具备这些强制的硬性交房条件,而进行交房,这种交房,不仅是不负责任,不仅是对消费者的违约,而且可能还要面临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从合同上来讲,合同上已经明确写了这个是有电梯的,而且在宣传里很多人都是因为有电梯方便才去买,现在实际交房的房屋没有电梯,这从合同法上来讲也是重大的违约和瑕疵。

  经济之声:有网友说,为什么房产证总要延期给业主,难道房屋验收的时候不合格,发证机关就不发吗?房产证为什么要晚于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来发放呢?

  胡晓:房屋的销售过程分为两类,一是预售房屋,二是现售房屋。更多的可能是从房子的物理状态,预售的房屋和现销房屋认定标准在法律上也不一样,比如对封顶的要求。具体到本案来看,房产证为什么发不出来,其实跟房子在建的物理状态可能没有关系,更多的是它的法律状态,很多人可能觉得房产证就是跟房子有关系,其实没有那么简单。从房产证的角度来讲,要从规划开始,从取得土地的合法性到这个项目的立项审批,以及到房屋整体竣工验收,可能还要进行规划验收、工程验收还有交房验收,只有这些都验收通过了,最后房产证才会顺利办下来,所以现在很多开发项目,很可能房产证办不下来的问题在于土地,其前期的一些审批手续可能不完备,才导致现在这样一个情况。

  芦云:确实如此。现在在商品房的买卖过程中,房产证迟迟交付不了,不管是普通住宅,还是商、住两用的住宅,这都时有发生。但消费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对于房产证所下发的时间节点一定要注意。如果对于房产证,开发商不能按照正常的约定或者按照合同的约定,按照法律的规定予以办理,消费者应当拿起法律武器,这个法律的武器就是你要约定好,房产证不能如期办理的情况下,开发商所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这样,消费者权益才能得以保障。

  经济之声:消费者还有一个问题,如果这个房子没有房产证,相关的利益是否无法得到保障?

  胡晓:如果房子没有房产证,从我们《物权法》的角度上来讲,实际上我们无法证明是他的所有权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所谓的小产权房往往就是这样一种情况,它是没有国家认可的房产证可以发放的,没有这样一个所有权的证明,将来这个房子不管是出售、抵押或者做其他,这些法定的权利可能都没有办法去实现。另外,现在很多房产可能还涉及到子女的入学,可能要拿出房产证我才能证明我的孩子符合这样一个入学的资格,还有一些附加的福利措施甚至都没有办法去享受到。所以,如果拿不到房产证,对于实体权利来说还是有很大的影响。

  经济之声:现在消费者也非常紧张,因为5年之前为了要购买有电梯房的房子,每平米比其他没有电梯房子贵了1千块钱,按照丁女士购买这套房子,多付了10万块钱,可不可以把这10万块钱要回来,并且还要求一定的补偿?

  芦云:如果这个房子在设计之初有电梯,而开发商在实际交付过程中是将电梯这个环节,不管处于什么原因,最后没有给业主安装上去,首先是一种违反规定的做法,从行政法上讲,肯定要受到一个相应的处罚,不仅要把电梯补上,还要受到处罚。从消费者的角度讲,消费者所提出的这个诉求是最低限度的一个诉求。因为这个房子在宣传的时候,包括签的合同都是有电梯的,现在没有,相当于严重影响到消费者使用,甚至安全,它不单纯是一个使用问题。这种情况下,消费者要求不仅要把多的钱退还,甚至可以要求开发商去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济之声:网友“由远则明”说,设备不齐全,应该有电梯的房屋却没有电梯,但却能够通过验收交房,这本身就有问题,如果从根本上说,找业务解决不了问题,应该先投诉的是房屋验收部门,从根本上来解决电梯的问题,对此怎么看?

  芦云:上述也提到,首先要查这个房最初的设计规划和备案,如果他有,业主也可以要求你开发商要出示当时房子所有的设计、验收的备案材料,如果明显开发商根本没有,却后来用这个方式进行宣传,显然这是一种消费欺诈。第二,如网友所提到的,如果设计是有的,但验收的时候没有进行相应合理的判别,就这样把一个非常不符合合同要求,而且也不符合安全设计的房子交付给消费者,有关的行政部门一定有责任在里边。从消费者来讲,消费者向开发商也好,向行政部门也好,无论提起行政方面的请求或者是提起民事方面的请求,证据还是比较充分,当然前提是在它的规划设计有。

  经济之声:这个案例当中,王先生提供了一个细节,小区的业主只要没有及时交清物业费,物业方面就会停水、停电、停气。小区物业的这种做法合法吗?

  胡晓:当然不合法,因为停水、停电、停气,影响到了一定的日常生活,已经是一个对于基本人权的侵犯了。现在物业小区这类矛盾比较多,有的业主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人员就会用一些比较极端的手段。无论什么情况下,停水、停电、停气都不可取。当然也提醒业主,物业的责任是对这个物业本身进行一个管理服务,它其实是一个服务的主体,如果要想通过物业去解决开发商的问题,很难实现。当然可能像这样的小区,物业和开发商本来存在一定的关系,也可能根本就是开发商自己投资设立的物业公司。但从法律主体和法律的承担上来讲,将配套的电梯设置好是开发商的责任,开发商信息其实也可以通过当地的建委还有工商部门进行查询。

  芦云:这个物业的做法显然不妥,本身物业提供的是一种物业服务合同,现在开发商在销售新房的时候都会有一个前期物业,但实际上最后业主成立完业主大会之后,对物业可以做重新更换,即我是这个小区的主人,我对于这个服务者服务的好与不好、妥与不妥有发言权。

编辑:赵亚芸

关键词:中达天泽苑;新房;电梯;南阳;小区;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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